再传同业存单纳入考核,47家银行或突破监管红线
近日,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管理,并接受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三分之一考核的时点又有新版本。有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陆续开始窗口指导5000亿元规模以上银行,2018年9月后同业存单将纳入同业负债进行考核。
来源:大金所
近日,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管理,并接受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三分之一考核的时点又有新版本。有消息称, 不过这次,业内反应相当平淡,甚至有人士表示,由于相比此前业内普遍传言的2018年初纳入同业负债管理时间延后了不少,对行业算是利好。 事实上,同业存单市场度过了一段纳入同业负债管理传言的焦虑期之后,近期再次迎来快速增长。6月以来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合计发行20054亿元,较5月份的12317亿元环比大幅增加7737亿元,增长62.82%。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合计发行95089亿元,较2016年上半年的60484亿元增加34605亿元,增长57.21%。 一位同业存单发行量排在前列的股份制银行人士则告诉记者,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管理传言已久,但并没有看到实质性监管动作,该行的同业存单业务一直在正常开展。 不过, 但是由于同业存单本身就是一种银行主动负债的工具,发行过程也是资金紧张的中小银行通过同业市场向资金成本较低、资金宽裕的大型银行融入资金的过程,所以对银行业的结构性影响比较明显。 兴业证券研究院何津津表示,根据他们的匡算,是否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对五大行和邮储几乎没有影响,目前城商行的同业负债占比最接近监管上限1/3,其次为股份制银行,再者是农商行和外资行。相对于大行来说,城商行更加依赖同业存单进行主动负债,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城商行的同业负债占比将由21.42%提升至31.13%。 更加详细的数据则显示,一些同业业务比较激进的银行则面临同业负债超标的压力。在 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将有47家银行突破监管红线,其中30家城商行、13家农商行、2家股份制银行和2家外资行;此外还有20多家会处于30%以上,接近1/3的边缘,其中包括6家股份制银行、16家城商行和5家农商行。 NCD纳入同业负债会改变什么?—同业存单监管新规猜想 来源:兴业研究 作者:何津津/郭草敏/鲁政委 导读:若未来将发行期限在1年及以下的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接受监管考核,预计同业存单发行格局将被重塑:城商行与农商行面临较大的负债调整压力;发行期限将进一步拉长,而浮息存单占比将明显上升;利率互换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时间窗口。 2017年1月,有媒体传同业存单将纳入同业负债,共同接受其“在总负债中的占比不超过1/3”的考核。市场一度高度紧张,但至今未有明确消息。考虑到去杠杆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不排除未来发行期限在1年及以下的同业存单将被纳入同业负债口径进行考核。本文将测算250家银行的同业负债占比,对比纳入同业存单前后的影响,并就未来同业存单的发行格局提出自己的猜想。 同业负债的相关监管规定 数量考核上,集中在1/3的红线。针对同业负债的监管规定,集中在两份文件中(图表1)。第一,2014年5月16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简称“127 号文”),其中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省内二级法人社及村镇银行暂不执行。且127号文明确同业负债手段分为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和卖出回购,发行同业存单不计入同业负债范围。”第二,自2016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的MPA 考核中也有对“同业负债占总负债超过33%,则同业负债考核项即得0分”的规定,满分共25分,属于“资产负债情况”大项中的考核小项。由于其并不具有一票否决效力,因此整体来看127号文对于同业负债的监管约束力更强。另外,2017年4月份以来,银监会部署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整治的重点在于银行的同业和理财业务。在“四不当”专项治理中,要求机构自查“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等相关内容。 新口径同业负债的匡算 样本数据的选取。所有发过债的商业银行都是我们分析的主体,未公布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商业银行和一些不受 1/3 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被剔除,最终的样本量为250家银行机构。现有规定下,银行同业负债主要涉及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这三类科目;由于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的同业存单量很小(图表2),为了方便计算,我们直接将各机构2016年12月31日同业存单的余额加上同业负债来大致估算新口径下的同业负债总额。 银行业整体距1/3红线较远。从总体上看,银行业全行业(250家银行机构)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距离1/3的上限较远。根据我们的测算,截至2016年12月末,银行负债总规模约为169万亿元,同业负债占比为15.87%,加上同业存单约6万亿元存量后,占比为也仅为19.42%,仍大幅低于监管要求。 新规下的结构性影响。根据匡算结果,是否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对五大行和邮储几乎没有影响,目前城商行的同业负债占比最接近监管上限 1/3,其次为股份制银行,再者是农商行和外资行。相对于大行来说,城商行更加依赖同业存单进行主动负债,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城商行的同业负债占比将由21.42%提升至31.13%(图表3)。 部分银行同业负债占比超标压力较大。在我们统计的银行机构中,如果不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有6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1家股份制银行和1家外资行已经突破了 1/3 的红线(共11家)。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将有30家城商行、13家农商行、2家股份制银行和2家外资行突破 1/3 的红线(共47家);此外还有24家会处于 30%以上,接近 1/3的边缘,包括6家股份制银行、16家城商行和 5家农商行。同业存单纳入后,部分银行同业负债超标的压力较大,进一步扩大同业存单发行量的空间有限,可能面临较大的负债结构调整压力。从绝对数量来看,城商行与农商行压力更大(图表4,图表5)。 重塑同业存单发行格局 如果新政出台,无论其是采取一刀切或者过渡期方式,都可能会重塑同业存单发行格局。对于未来同业存单发行格局,我们有如下的一些猜测: 第一,城商行、农商行转型压力更大。2017年4月末起,一直到5月末,同业存单收益率都出现了明显了上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了发行量的下滑,净融资额连续6周为负(图表6)。但是从内部结构上面来看,发行量的压缩主要体现在股份制银行。这说明当负债端压力较大、同时想要“留足子弹”应对流动性跨季备付需求之时,城商行与农商行负债端压力更大,其对于同业存单的依赖度更高。这会使得如果新规出台,该类机构负债调整转型压力更大。 第二,发行期限拉长,浮息存单占比上行。另一个比较直观的影响,即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的期限会不断拉长至1年期以上,以避免其纳入同业负债口径接受考核。拉长期限有助于帮助金融机构降低通过同业存单进行过度错配的风险,因此将1年期以上品种剔除纳入同业负债可能是比较合理的。根据监管规定,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这意味着如果要增加发行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基本上都会是浮动利率同业存单类型,其占比会较当下(2017年6月20日)的1.6%提升很多。考虑到下半年利率有一定下行空间[1],可能会增加当下时点发行浮息存单的难度。但是仍然建议在政策落实之前商业银行尽量提前部署,拉长同业存单发行期限,多发1年以上同业存单。如果发行难度较大,同时为了能尽快满足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看到同业存单市场“量价齐跌”的情况。 第三,利率互换有望进一步发展。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为数不多的期限可以超过1年、发行利率可以浮动的同业负债工具。商业银行可以将同业存单结合利率互换工具进一步提高自身负债管理的灵活性。通过利率互换,可以有效将负债成本锁定在较低水平,进而推动利率互换市场的活跃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