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家P2P平台自动投标信披剖析
曾经一段时间,自动投标一度是P2P网贷平台的“标配”,随后由于一段时间内监管政策的不确定,不少的平台暂停了自动投标业务。
曾经一段时间,自动投标一度是P2P网贷平台的“标配”,随后由于一段时间内监管政策的不确定,不少的平台暂停了自动投标业务。目前行业内常见的自动投标有两种:一种自动投标是产品,投资人一次性委托平台进行分散投资,平台预先会设定年化收益率、起投金额和投资期限等,投资人根据平台公布的自动投标产品的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另一种自动投标是工具,用户自定义标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人信用等信息,如果平台新发布的借款标中有满足用户自定义的标,系统会根据自动标的排名自动帮投资人进行投标。本文主要对第一种自动投标产品进行分析。
对网贷之家5月评级前100的平台进行统计,其中有34家平台有自动投标产品,分别是宜人贷、人人贷、拍拍贷、微贷网、爱钱进、点融网、搜易贷、有利网、投哪网、麻袋理财、翼龙贷、PPmoney理财、团贷网、人人聚财、民贷天下、你我贷、诺诺镑客、杉易贷、银湖网、和信贷、向上金服、e路同心、永利宝、新联在线、生菜金融、小诺理财、易港金融、合拍在线、石投金融、融金所、合时代、汇盈金服、宝象金融、金融工场。本文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6月底。
不少自动投标产品已经是平台的主要业务,如点融网和融金所,点融网的“季季翻”、“节节发”、“月月盈”等均为自动投标产品,融金所的“月月升”和“融金计划”也都是自动投标产品,其中“月月升”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逐月递增,即投资人持有时间越长,退出时对应的收益率越高。行业内还有其他平台也有这种自动投标产品,并且产品名称也基本类似。
2016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下文简称“网贷信披标准”),明确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和项目信息,其中项目信息主要从借款项目情况、借款人两方面进行信息披露。借款项目情况共有17项应披露,借款人如果是自然人共有5项应披露,借款人如果是法人或者组织机构则共有6项应披露。
参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信披标准》的项目信息要求,对这34家平台的自动投标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自动投标产品信息的披露,有助于让投资人了解自动投标在基本情况,在手动投标和自动投标之间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从基本信息披露情况来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借款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对自动投标产品并不能完全匹配,例如信息披露中的“项目状态,指项目实施的状态,如待审中、融资中、放款中、还款中等”,对自动投标产品并不适用。本文对17项借款项目应披露项进行了调整,删减了“限额管理”和“项目状态”这两项指标,将“还款方式”指标调整为“退出方式”指标,通过15项指标分析自动投标产品的基本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
项目名称、项目简介、起投金额,预期收益率是34家平台自动投标产品都会公布的信息的,但在其他方面的披露则平台之间的差距较大,对于适当性管理的提示不仅在自动投标产品信息披露中不常见,在散标投资过程中也很少平台对这项信息进行了披露。
对于自动投标产品来说,合同模板也是信息披露的重点,仅有4家平台未公布自动投标产品的合同模板,合同模板中披露的自动投标产品信息更为详细。投资人想要更好的了解平台的自动投标产品,对自动投标产品的合同应该仔细的研究,尤其是资金的划转、投资范围、提前退出要求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等等。
与散标相比,投资人投资自动投标产品的资金需要分散到多个借款项目中,因此自动投标产品的起投金额要高于散标的起投金额。平台自助投标产品的起投金额主要集中在100元、1000元这两档,起投金额为100元的有15家,起投金额为1000元的有13家,2000元以上的有3家。
平台自动投标产品种类比较多,预期收益率的范围也比较广,同一平台不同期限的自动投标产品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同,与散标类似期限越长,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也越高,如融金所24个月期的自动投标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3.8%,12月期的自动投标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2%,1月期的自动投标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则为8.5%,可以明显的看出产品期限越长对应的收益率也越高。平台自动投标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的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大,如下图所示,预期收益率波动的范围在2%-14%之间。
平台公布借款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平台仅公布自动投标产品可能的投向(例如消费金融、车贷、信用贷等等),当自动投标完成以后,投资人可以在后台自己的账户中查看对应的借款人信息;第二类,平台在自动投标产品页面公布了全部/部分借款人情况。34家平台自动投标产品信息披露统计结果显示,有17家平台对自动投标产品的借款人信息进行了披露。
平台自动投标产品的投向基本上都是小额个人借贷借款标,因此这里仅对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信息披露项进行分析。对17家已经公布自动投标产品借款人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并不是所有的平台都公布了脱敏处理后的借款人姓名,有些平台公布的借款人名称并不是真实的借款人姓名,而是在平台的注册名称;一半的平台公布了脱敏处理后的借款人证件号码,借款人在平台的逾期情况较少平台愿意公布。
不可否认,自动投标对于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做分散投资的投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的理财产品,既节约了投资人的选标时间,又能将资金分散到不同的借款项目中达到分散投资的效果,即使其中一个借款项目标出现问题,也能避免投资人资金的大面积损失。在《暂行办法》中规定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形式决策,在自动投标的实际操作中平台会和投资人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代投资人行使投资决策。
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互金协会已经发布了P2P网贷行业的信息披露标准,但是执行进度较为缓慢,对行业的约束作用也有限。在自动投标产品的信息披露上,现有信息披露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很多平台的自动投标产品连投资范围都没有公布,投资人只有在投资完成以后,才能知道资金的投向。
公开透明是P2P网贷行业必然的发展趋势,互联网借贷双方信息透明是投资人选择平台和投资项目的重要参考标准,借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信贷风险。5月,银监会宣布将制定《网络借贷中介信息披露指引》,将强制要求平台对信息进行披露。信息披露的本质是为了透明,但是更应该讲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对于监管层来说,确保信息真实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此外,监管层应当将自动投标产品与散标的信息披露区分开来对待,对于自动投标产品的信息披露,可以考虑 “穿透式信披”来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盈灿咨询
作者:高丽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