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全球破产潮中的困境
2009-05-12 15:371576
外贸出口企业面临海外应收账款困境据测算,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经达到70%以上,对美国、欧洲及日本等主要出口市场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根据 海关总署的数据,2008年我国对前10大外贸出口伙伴国家(地区)的贸易额就占进出口总额的85%以上。因此,这些主要海外市场的任何波动都会对我国的 出口造成很大影响。面对海外市场风起云涌的企业破产狂潮,我国的出口贸易企业面临着一个难解的困局:一方面,企业在想尽一切办法增加出口,以遏制出口的迅 速下滑;另一方面,由于国外破产企业迅速增加,出口市场状况更加复杂,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着应收账款风险。国外市场的风云变幻,使我国出口企业如入雷区, 防不胜防,一不留神就会遭遇合作伙伴破产,原来拖欠的货款就成为了“死账”,无法收回。而根据商务部的测算,我国目前海外应收账款的坏账比率为5%以上, 远远高于西方国家的0.25~0.5%。仅以我国部分外贸类上市公司2001~2004年的数据为例,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比率就十分惊人,多数企业的 平均坏账率超过了5%,有的企业平均坏账率竟高达29%。
另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我国外贸企业对外出口贸易中80%以上采用赊账形式,欧美国家的买方付款期一般在交货后90天,有的则长达120~150天,拉美地区甚至长达360天,这给坏账埋下了隐患。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总额已接近1300亿美元,较上年增加了30%左右,而且该数据在2008年还在迅 速增长之中。按照每年150亿美元的增长速度,我国2008年的应收账款坏账总额至少在1450亿美元以上。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个数字可能还会更 大。在实际业务当中,美国、韩国、欧洲、日本等地拖欠我国企业货款比例偏高,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贸易量大而且频繁所造成的。1450多亿 美元的应收账款,相当于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买家提供了接近我国进出口总额20%的“无息贷款”。而就在这规模庞大的“无息贷款”当中,账龄在半年以上的约 有60%,其中不少为1年以上甚至是4~5年以上。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应收账款的账龄与追讨成功率成反比,时间越长追回的希望越渺茫。
海外应收账款问题亟待解决伴随着海外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我国外贸企业的坏账比率也逐步升高,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积极措施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008年1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出口商从12月1日起开始报告商品发货后超过90天的海外应收账款。通知要求,从12月1日 起,延期收款时间预计将超过1年且延期收款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出口商必须向外管局报告。外管局还会对那些公布延期应收帐款在总出口收入中所占比例达 到或超过20%的公司进行调查。
国家加强了对出口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控制,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妥善解决此问题迫在眉睫。海外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下坏账数额的不断扩大,终将会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严重损害。
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国家发布法令进行控制是不够的,外贸企业自身也需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防范道德风险。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业务,可以通过采用合理的付款方式规避应收账款风险。如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业务等。这些措施可以从源头上对应收账款风险的发生起到遏制的作用。遗憾的是,我国很多企业对这两种业务认识不足,金融危机爆发前,没有考虑借助其防范应收账款风险。
此外,对于企业现有的海外应收账款应进行仔细的梳理,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整个催讨过程纳入公司的监控体系。所有应收账款按照时间长短、催讨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别选择合理的追讨方式,例如与国外客户协商解决、委托国外专业追账公司、法律诉讼或者国际商事仲裁等等。
从我国的整体上看,目前我国的信用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出口信用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使得我国外贸企业在防范信用风险过程中没有太多的选 择,无法对风险进行规避或者转移。而且,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方参与追收账款业务,一旦出现风险企业只有自行解 决。而据美国收账者协会统计,美国目前共有6000多家追账公司,德国也有3000多家。由于相关服务机构的缺乏,我国外贸企业在面对海外应收账款时就显 得很无助。
总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海外应收账款风险问题,还需要从国家及企业两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治理,采取保 护性的支付方式,使企业在面临复杂的市场状况时能够有充足的风险防范手段,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比率过高的问题。
另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我国外贸企业对外出口贸易中80%以上采用赊账形式,欧美国家的买方付款期一般在交货后90天,有的则长达120~150天,拉美地区甚至长达360天,这给坏账埋下了隐患。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总额已接近1300亿美元,较上年增加了30%左右,而且该数据在2008年还在迅 速增长之中。按照每年150亿美元的增长速度,我国2008年的应收账款坏账总额至少在1450亿美元以上。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个数字可能还会更 大。在实际业务当中,美国、韩国、欧洲、日本等地拖欠我国企业货款比例偏高,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贸易量大而且频繁所造成的。1450多亿 美元的应收账款,相当于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买家提供了接近我国进出口总额20%的“无息贷款”。而就在这规模庞大的“无息贷款”当中,账龄在半年以上的约 有60%,其中不少为1年以上甚至是4~5年以上。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应收账款的账龄与追讨成功率成反比,时间越长追回的希望越渺茫。
海外应收账款问题亟待解决伴随着海外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我国外贸企业的坏账比率也逐步升高,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积极措施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008年1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出口商从12月1日起开始报告商品发货后超过90天的海外应收账款。通知要求,从12月1日 起,延期收款时间预计将超过1年且延期收款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出口商必须向外管局报告。外管局还会对那些公布延期应收帐款在总出口收入中所占比例达 到或超过20%的公司进行调查。
国家加强了对出口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控制,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妥善解决此问题迫在眉睫。海外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下坏账数额的不断扩大,终将会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严重损害。
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国家发布法令进行控制是不够的,外贸企业自身也需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防范道德风险。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业务,可以通过采用合理的付款方式规避应收账款风险。如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业务等。这些措施可以从源头上对应收账款风险的发生起到遏制的作用。遗憾的是,我国很多企业对这两种业务认识不足,金融危机爆发前,没有考虑借助其防范应收账款风险。
此外,对于企业现有的海外应收账款应进行仔细的梳理,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整个催讨过程纳入公司的监控体系。所有应收账款按照时间长短、催讨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别选择合理的追讨方式,例如与国外客户协商解决、委托国外专业追账公司、法律诉讼或者国际商事仲裁等等。
从我国的整体上看,目前我国的信用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出口信用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使得我国外贸企业在防范信用风险过程中没有太多的选 择,无法对风险进行规避或者转移。而且,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方参与追收账款业务,一旦出现风险企业只有自行解 决。而据美国收账者协会统计,美国目前共有6000多家追账公司,德国也有3000多家。由于相关服务机构的缺乏,我国外贸企业在面对海外应收账款时就显 得很无助。
总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海外应收账款风险问题,还需要从国家及企业两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治理,采取保 护性的支付方式,使企业在面临复杂的市场状况时能够有充足的风险防范手段,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比率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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