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拨10亿元资金消除退税不平等
昨日,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应对金融危机,省财政一次性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消除现行退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优势产品一般贸易出口的区别待遇。
《意见》提出,广东将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出口退税收汇核销和境外投资无纸化管理,支持外经贸企业集团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积极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企业对港澳地区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工作。
《意见》表示,将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重点支持家电、农林渔业等行业的企业扩大境外生产和开展深度加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营销中 心和研发机构。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重点推进省属企业的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加快推进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项目建设。此外,还将重点推进落实 粤新合作共建广州“知识城”项目,以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惠州出口加工区和东莞、中山、广州空港、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规划建设。
“五大政策”扶持企业
1、新增10亿消除现行退税不平等:省财政一次性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消除现行退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优势产品一般贸易出口的区别待遇。
2、困难外经贸企业可缓缴社保:阶段性适度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费率,允许符合条件且经过困难企业认定的外经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出口纺织品服装不再实施标识查验和收取标识查验费。
3、落实用好400亿美元贸易融资和长期贷款: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投放。
4、推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化:研究推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化,引入有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险商业化经营。
5、A类出口企业先办退税后核销: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纳税信誉好、财务管理健全、没有涉及违法行为记录、国税部门评定为A类的出口企业,实行先凭电子信息办理退税后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