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个部门将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近日,《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正式下发实施,33个部门将正式对海关失信企业施行联合惩戒措施,海关提醒各进出口企业要特别注意规范经营。
来源:海运网(ID:shipping56)
近日,《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正式下发实施,33个部门将正式对海关失信企业施行联合惩戒措施,海关提醒各进出口企业要特别注意规范经营。
下发实施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由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惩戒对象为由《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的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忘录》涉及海关、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等职能领域,出台了39条惩戒措施,其中包括:对失信企业适用较高的检验检疫查验率、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将失信状况作为其上市、融资或授信的重要依据,同时《备忘录》还对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实行惩戒,其中包括:在特定条件下阻止出境、限制购买房产、土地等不动产、限制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
据了解,海关认定的失信企业包括有走私罪或者走私行为、一年内多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拖欠应缴税款、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形。目前,我市拥有海关认证企业1144家、一般信用企业9000多家,失信企业8家。台州海关提醒广大企业要特别关注自身的信用等级、尤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
据台州海关稽查科主任科员任超宇介绍:“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能够规范经营,避免出现失信降级的情形,对于辖区的失信企业,满一年后海关将开展实地巡查,那我们也提醒企业能够遵守进出口环节的各项法律法规,能够及时上调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