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频道】津巴布韦经济特区将允许免税进口设备、材料和产品
津巴布韦政府已经通过法律条例规定,将允许对在津巴布韦经济特区经营的投资者免除进口资本设备、材料和产品的关税。
来源:津先驱报NiHAO津巴布韦商务文化交流中心 编选:中非贸易研究中心
津巴布韦政府已经通过法律条例规定,将允许对在津巴布韦经济特区经营的投资者免除进口资本设备、材料和产品的关税。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法律条款特别规定了被免除关税的公司或组织在没有得到津政府当局的批准下将不得在未来5年内出售所进口的设备、材料或产品,违反规定的将会被追究责任。
2017年第59号法定文件“海关(特别经济区)免税条例”规定了进口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免税仅仅适用于津经济特区。
津巴布韦税务局批准免税前将审查在有效期内的投资证,核实进口商是否在特别经济区内经营,以及进口材料、设备或产品的详细资料。
经规定的用于经济特区的材料、设备或货物的免税只能在五年内一次性给予,或者由当局批准。
津巴布韦总统穆加贝于去年11月将“特别经济区条例草案”签署成为了法律,期望能够帮助津巴布韦吸引国外的直接投资。
津巴布韦去年仅吸引了约4.2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而邻国莫桑比克和赞比亚等过则高达25亿美元。
“特别经济区法案”为建立经济特区和经济特区的监管结构,以及政策基础提供了框架,将支持地方和区域贸易的蓬勃发展。
在津巴布韦经济特区投资的投资者将同时享受财政和非财政奖励。非财政奖励包括:投资超过1500万美元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工作许可证,投资低于1500万美元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取得工作许可证。
财政激励措施将包括:投资开始的五年内不收取企业所得税,不收取资本得利税,资本设备免税进口,100%资本回国,免税进口经过批准的设备,材料和产品。
总而言之,津总统兼内阁副主任雷恩·恩德卢库拉(Ray Ndhlukula)博士表示,津巴布韦建立经济特区的目标是为在该国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和个人创造比其他经济部门更好的条件。
这是津总统和内阁办公室通过100天快速成果举措实现的为改善经商环境所作出的关键性里程碑事件。
中非贸易研究中心分析,为改善营商环境,以帮助津巴布韦吸引国外的直接投资,津巴布韦经济特区今后将允许免税进口设备、材料和产品等。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进口免税政策仅适用于津巴布韦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