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称国内中小商行分支行将不再受数量控制
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对于分行和支行营运资金也不再做统一的要求。
日前,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为了防止盲目无序扩张,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五是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市场准入调整,主要针对的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其初衷主要是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的手续,通过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来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和“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此项政策目前只是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先行试点,待政策在实践中完善后再予推广。
银行反应
利于进驻二、三级城市
对于此次政策的调整,一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分析称,以往,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下设分支机构,监管部门会根据银行的资本金进行数量指标的控制,而且对分行和支行的营运资金有要求,在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只能设办事处,不能设分行或者支行,业务发展受到限制。这次调整后,政策放松了许多,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进驻二、三级城市铺网设点,会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其表示,政策的放松并不意味着银行会加快铺网,银行自身有盈利需求,如果没有盈利预期,即使政策允许,也未必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