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养老金有了不少新消息,值得了解
近日,人社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就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养老金运行情况、异地就医的进展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 工人日报 人社部官网
近日,人社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就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养老金运行情况、异地就医的进展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如何?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016年,这五项社保的待遇平均水平如何?
养老保险方面,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362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7元,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05元。
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失业保险方面,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达到1051元。
工伤保险方面,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2.4万元。
生育保险方面,生育保险生育待遇水平达到15385元。
养老金运行有无亏空?
养老金收大于支 总体运行平稳
数据显示,当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总支出3.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当期结余约3200亿元,累计结余3.86万亿元。
从全国总体来看,仍保持收大于支,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加,确保了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还透露,2017年一季度,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708亿元,基金支出8085亿元,累计结余突破4万亿元,总体向好。
异地就医进展怎样?
30个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人社部表示,目前,30个省份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8个省份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启动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5月,人社部公布了首期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名单,包括160个地区和1008家定点医疗机构。按人社部此前公布的计划,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为中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提供配套服务。
住房公积金八项新措施发布
1
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对于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2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在职职工,依法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北京户籍在职职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3
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与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享有与正常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4
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到其他组织兼职,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5
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6
鼓励用人单位为港澳台、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7
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经职工同意,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8
中央企业在推进“瘦身健体”、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序转移接续,维护分流安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经批准实施破产的企业,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