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四个基本”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2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并描绘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四个基本”框架。
“一是基本形成国际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二是基本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三是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四是基本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法规体系。”他说。
不断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任务。《意见》为上海开出了一长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的菜单:包括各类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建设;研究探索并在条件成熟后推出以股指、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产品期货;研究建立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转板机制;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及债券;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等。
在加强金融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方面,《意见》要求重点发展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及创业投资企业,做好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推动私人银行、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汽车金融等业务发展;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等。
《意见》要求上海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交易,提高交易效率;进一步健全为市场交易服务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统一高效的现代化金融支持体系;在上海建立我国金融资讯信息服务平台和全球金融信息服务市场。
就改善金融发展环境而言,《意见》要求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通行惯例的金融税收和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纠纷审理、仲裁机制,探索建立上海金融专业法庭、仲裁机构;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贴近市场、促进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