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用
应收账款因企业之间的贸易活动而发生,其实质上是基于商业信用而存在,因买卖、服务、租赁等合同而产生的一种付款请求权
来源: 融金典当
一、应收账款的基本概念
应收账款因企业之间的贸易活动而发生,其实质上是基于商业信用而存在,因买卖、服务、租赁等合同而产生的一种付款请求权。在现代企业经营活动中,销货方作为债权人是相对于购货方而言的,财务会计上主要表现为销货企业尚未收到的赊销账款即应收账款。对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应收账款定义为: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赋予了新的法律内涵。其中,《办法》第4条规定,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对于应收账款采用了双重定义方式,而两者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会计学意义上的应收账款为企业的重要流动资产,仅限于过去已经发生、付款期已确定的经营项目活动。而作为担保物权的应收账款则属于一种付款请求权,既包括会计学意义上的应收账款,也包括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如收费权,以及贷款和其它信用产生的债权等。显然,在担保物权模式下,应收账款概念内涵更加宽泛、社会实用性更强。
二、应收账款融资的分类
以我国现实业务实践为基础,依据业务形式选择方式的不同,可将应收账款融资分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又称为保理融资)及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三种操作模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及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从其操作性质上讲,已部分超出了担保物权概念范畴,故本文不再将其作为应收账款融资的主要业务品种进行论述。
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应收账款持有者以应收账款作为质物,向其他机构或个人申请借款,并把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与其他财产权利相比,应收账款质押具有以下特征:
1.仅限于金钱债权
这一点非常关键,一方面概括了可以用于质押应收账款的特定范围;另一方面,应收账款作为一种付款请求权,质权人可直接请求借款人的债务人给付相应款项以实现担保物权。
2.既可以是已经存在的债权,也可以是有稳定预期的未来债权
即已经存在的债权无论到期与否,将来的债权无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完备,均可作为融资标的。但未来的金钱债权是一种期权,其风险评估与控制往往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3.价值取决于状态依存的收益流
从担保模式上讲,应收账款质押实质上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或换言之,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最终须依赖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或预期收入的多少。
依据《办法》第4条规定,并以是否为现实应收账款为标准,可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分为:
1.已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已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将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设定为放款基础。现实业务中,此种业务模式最为常见。
2.未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未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指把未来将要产生的应收账款设定为放款基础。在现实业务中,此种业务模式的主要标的物有如收费权、购销货协议等。
以我国现已发生业务总量为基础,依据业务模式选择方式的不同,可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分为:
1.应收账款质押单笔融资
应收账款质押单笔融资,是指根据企业产生的单笔应收账款确定放款额度,主要适用于发生频率较少或单笔金额较大情形时选择。
2.应收账款质押循环融资
即指根据企业一段时间内连续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核定一个最高放款额度,在最高额质押决算期间,借款人可以随用随取、随借随还。该业务模式适用于应收账款发生频密、回收期短、周转快,特别是连续发生小额应收账款,且保持一个较为稳定存量余额情形时选择。
四、我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市场现状分析
据央行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逾1亿户,占全国企业总数99%,总资产中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其中,应收账款资源最为丰富多达10万亿元,且多数为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持有方。单从这个角度讲,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在我国的开展不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且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笔者以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对于典当行推动并实现战略转型、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其一,从目前融资市场的发展来看,传统信贷资源正面临日益枯竭的危机,以财产权利质押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已成为新的主力军。可以预计,谁能把握住中小企业,也就把握住了一个庞大、稳定和最有朝气的市场资源。第二,更大的机会则在于,市场中的应收账款金额巨大、可交易性高,且登记公示方便。对此,典当行应当从战略高度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促进典当行向深度转型发展。
据央行相关数据统计,自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运行以来,该业务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现阶段,共有2500多个注册登记用户,参与热情之高可谓如火如荼。具体而言,一方面,质押的应收账款类型日渐多样化,涉及《办法》规定的5大类,并可细分为40余种。其中,以贸易类、公路收费权、租赁收益权、出口退税等应收账款最为普遍。另一方面,涉及中小企业的融资合同金额累计约为5万亿元,约占总融资金额的60%,成为重要的融资品种,大有后来居上之势。显而易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既为中小企业开拓了梦寐以求的融资通道,同时也为放贷机构造就了难以估量的蓝海市场。
另外,国际权威咨询机构公司研究指出,中国持续增长的国内外贸易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预计2015年市场需求规模将达到20万亿元左右,且年增长率保持在60%以上。尽管银行等放贷机构已全面重视该类业务并占据了相应的市场份额,但从市场需求和规模上讲,我国此类业务仍然属于初期推广阶段,巨大的市场需求远远没有被满足。
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典当业务中的运用与实践
一般而言,合格的应收账款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应收账款项下基础合同真实合法,且属于卖方正常、已确实履行合同义务取得的债权。
(2)应收账款的相关要素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诸如基础合同金额及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均有详细描述。
(3)买卖双方有一定时期或数量的交易记录,且合作稳定良好,不存在长期拖欠现象。
(4)买方为善意的购买人,且是信誉良好、具有充分付款能力的大中型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5)双方对应收账款高度认可,不存在履约纠纷、反索、抵消等争议。
(6)应收账款不存在可转让、其他优先受偿权、诉讼时效约束、关联交易等权利瑕疵情形。
应收账款虽被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但债务即担保物权的实现却始终要由应收账款债务人承担。因此,在具体业务实践中,对应收账款的合规性审核与价值确定及后续监管是该类业务的关键操作要点。
1.合规性审核
(1)形式审核
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资料外,应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
①应收账款对应的基础合同、订单、发运单及验收证明;
②证明实际销售额的增值税发票、商业发票及完税证明等;
③借款人生产经营现况、财务状况及可供担保资产等情况;
④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个人的信用记录和品行资料;
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总额、账龄清单等总账及明细账;
⑥以往交易的有关合同、发运单、检验证明、回款凭证等资料。
(2)实质审核
①应收账款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人在生产设施、技术上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现有原材料与存货状况,以及竞争地位和与竞争者相比所体现的比较竞争优势等分析。
②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派人前往买方所在地实现场核实买方资信状况、以往合同履行情况和付款意愿,以及对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对账核查等。
③应收账款质量。主要评估指标有:收款效率指数、最佳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应收账款集中度、应收账款平均金额大小等。各指标既可单独分析,也可结合使用,以综合评价应收账款的理想状况。
④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主要调查买卖双方历史交易情况、分析今后的合作意向,是否已建立长期、稳固的业务关系合作、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假如应收账款当事人双方互为交易方,则应当视为该应收账款不具有可回收性。因为如果双方相互行使抵消权,可能会导致质权实现价值低于放款额甚至为负值。
⑤应收账款账龄。实践中,一般以“90天以内”作为标准以评判账龄是否合理。另外,账龄虽未超过90天,但发现应收账款债务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拖欠货款的习惯,则应予以扣减或直接列为不合格。
⑥应收账款回款账户确认。要求借款人开立具有担保性质的回款监控专户,并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与此同时,约定该专户专门用于质押应收账款的款项回收和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