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委外投资变局:压缩债券规模
4月24日,银监会要求三家地方银监局摸底5家城商行委外投资业务。
4月24日,银监会要求三家地方银监局摸底5家城商行委外投资业务。西部一家城商行资管业务事业部负责人张明(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所在银行总行迅速做出窗口指导,一是对部分委外投资与同业存单业务到期不再续投;二是加强对委外投资进行穿透式管理,即必须了解委外投资资金的最终流向,若发现投资项目风险较高,尽早采取风控措施。
张明透露,4月25日又有新的政策传闻,监管部门拟要求银行自营的回购融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80%。但事实上部分中小银行的这项占比已突破100%。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城商行还得压缩委外投资与同业存款规模。”张明认为。
清理权益类委外投资项目
张明透露,截至2016年底,他所在城商行累计销售理财产品规模超过3000亿元,资产管理规模突破400亿元,其中委外投资占比约在40%左右。快速发展的直接效应是,理财业务资产管理余额上涨约130亿元,带动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值超过70亿元。
“我们希望用理财业务撬动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改变城商行以往过度依赖对公业务的收入结构。”他指出。
如今,在监管趋严的压力下,曾经快速发展的资管业务成为城商行急需妥善解决的问题。
“受银行业MPA考核影响,我们已经削减了约10%委外投资规模,基本清理了所有权益类委外投资项目,并准备削减信用债、利率债、货币基金等业务规模。”张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他透露,被纳入到期不续投的个别委外投资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或略有浮亏。他一方面要求委外管理人采取措施,尽可能在存续期内提升投资收益;二是按照委外投资合约规定,对某些风险较大的债券投资采取调仓行为。
“目前而言,这些浮亏项目对理财产品收益影响并不大。”张明告诉记者,他所在银行的理财资金委外投资采取类FOF模式,即一个理财产品资金会投资不同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浮亏,可以通过其他项目盈利弥补。
但少数城商行委外投资仍采取类似借新还旧的操作模式,一旦项目投资出现亏损,只能靠银行自营部门先溢价收购这些项目完成理财产品本息兑付,再想办法等这些项目获利退出。
由于委外投资业务受限,相应的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或达不到预期最高收益,可能影响零售业务发展。
“现在我们零售部门打算先拿出部分产品营销经费补贴理财产品收益,确保每个理财产品达到最高预期收益,但这种方法不能持续太久。”张明透露。他所在城商行零售业务能保持较快发展,是通过委外投资带来的较高收益,使相应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较其他银行高出30-40个基点。一旦理财端收益优势丢失,资金又可能回流大行和股份行。
自营投资人才瓶颈
随着委外投资监管趋严,如何让银行资产端与资金端规模持续匹配?
“只能加大自营投资的规模占比。”张明坦言。今年以来,他们已经开始主动从当地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寻找优质资产。
“目前,我们只能自营投资某些信用评级在2A以上、且收益较高的债券,尽可能缓解理财端收益下滑压力。”张明直言,自营投资的难题,是缺乏优秀投资人才。特别是位于西部城市,这一问题更加凸显。
某东部一线城市城商行人士也持同样的看法,人才瓶颈制约了自营投资规模的发展。
“以往我们银行的业务强项是债券投资交易,可以通过扩大自营投资债券业务缓解委外投资受限压力。但现在信用债、利率债面临较大违约风险,优势有可能变成劣势。”他表示,目前银行内部正在寻找擅长量化投资的人才,扩展类固定收益的自营投资范畴。
上述东部城商行人士认为,人才瓶颈的出现,一方面是薪酬待遇不够丰厚,另一方面业务流程架构过于复杂,不少交易人才不愿前往城商行自营部门就职。
比如,他所在的银行投行业务与资管业务并不在一个体系内,两个部门对于某个拟自营投资的项目存在诸多信息不对称,由此降低了投资交易效率。
“我们也一直向总行建议,能否将投资交易、结构化融资、运营管理、营销管理放在一个体系内,让每个业务部门共享项目信息,实现资金端与资产端无缝对接,有效解决委外投资受限后,两端匹配不平衡的难度。”该人士透露,这个建议尚未获得回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