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18年私吞1.5亿,头顶有没有“保护伞”?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村党委原书记刘大伟,在18年里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出逃美国的刘大伟归国被抓后,好多村民放炮庆祝。
综合安徽商报、中国青年报
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大伟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村党委原书记刘大伟,在18年里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出逃美国的刘大伟归国被抓后,好多村民放炮庆祝。
日前,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对刘大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大伟利用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317万余元,以及面积800余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中的土地补偿款部分(未遂);在担任友谊二矿矿长期间,为该矿谋取不当利益向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某某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59.7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淮北市惠尔普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中友谊二矿出资额为1490万元的74.5%股权侵吞;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833万余元;挪用淮北市惠尔普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资金47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指使他人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大伟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63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与此同时,刘大伟其亲属和有关公职人员共计十几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从淮北市中院获悉,刘大伟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一个村书记,居然能够贪腐侵占集体资产1.5亿元,“胃口”够大,也够“能干”的。在朋友圈留言和网友跟帖中竟然不乏艳羡者。是人们已经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了吗?难道公众对于类似的“大官大贪”“小官巨贪”已经失去了新鲜感,只剩下了对金额的好奇?
当然不是。无论“大贪”还是“小贪”,其所侵占的都是民脂民膏、公共利益,要说公众不在乎、不愤怒,显然是说不过去的。问题是,愤怒之余,公众更关心的是,为什么一个小小村官可以在18年里蚕食鲸吞1.5亿元却无人过问?各类监管制度、约束机制、举报渠道为什么统统失灵,直到刘大伟赚了个脑满肠肥,在安徽省委第五巡视组的介入之下才捅破了这个脓疮?
矿厂里的车子已经生了锈
所有的问号,其实都可归结为一句话:负责监管的“上级”去哪了?
刘大伟一开始担任村集体企业友谊二矿矿长,他大肆侵占公共利益就此开始。刘大伟不仅是一名村干部,还是一名标准的商人。他之所以有能力私吞巨款,跟村企业的营利能力是分不开的。
即便是集体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有责任对其实施监督管理,“企业厂长(经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企业所有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体企业何以成了管理者自家的“摇钱树”?
刘大伟把村集体的矿装进自己的口袋,疯狂聚敛,就算上级一时不知情,也不至于闭目塞听18年之久。报道说,刘大伟后来担任了村书记,据说是因为落实上级拆迁任务时手段强硬,那么,除了“拆迁给力”之外,有没有利益输送的问题?
这些问题,随着刘大伟的落网,以及司法程序的展开,应得到解答。既要调查审理清楚刘大伟本人的贪腐问题,也要调查清楚刘大伟依附的利益链条;既要严厉惩治侵吞集体资产的村书记,也要铲除造就刘大伟的土壤。
从常识看,一个小小的村官,即便再强势、再蛮霸,若想做到“一手遮天”,往往也难乎其难。除了老百姓的举报,任何一个上级部门的介入,都将形成强大的压力。反之,如果这些对刘大伟都构不成威胁,甚至其主导的友谊二矿与上级相处甚欢,恐怕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头上有顶保护伞。
这一事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方面仍存在巨大问题。一方面,掌握资本的人为所欲为,并染指基层政权;另一方面,监管者充耳不闻。这些均会导致基层组织出现“黑恶化”的倾向,阻碍民众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至少在淮北市烈山村,已经出现了基层治理生态的严重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