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大监管地雷引爆 券商资管产品遭遇全面整改!
新融街财经讯,昨日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专门落实国家金融安全工作,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各大交易所多做出明确部署,全国范围的金融整顿风暴第二波来临。4月份对于银行间委外的赎回风波已经让市场风声鹤唳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交流平台综合自:新融街、券商中国)
新融街财经讯,昨日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专门落实国家金融安全工作,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各大交易所多做出明确部署,全国范围的金融整顿风暴第二波来临。4月份对于银行间委外的赎回风波已经让市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昨天晚上出来开始全面检查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再次把二级市场推上了风口浪尖!从政治局密集召开国家金融安全会议透露出的信号看出,这轮金融风暴才刚开始!对于,证券二级市场的监管风暴也才刚启幕!从去年年底的数据来看,券商资管业务整体规模达到17万亿元!
继银行“委外”之后,券商资管成为下一个金融降杠杆的目标。财经大V曹山石发布的一条微博显示,深圳证监局对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整改要求。
大致内容是: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期限和所投资产期限一一对应,不得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此外,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要求证券公司尽快规范大集合资金池产品、结构化资金池产品和私募资金池产品等。
先看下证监会发布会刚刚给出的正面回复:
一是资金池业务是市场中对具备借新还旧、混同运作、募短投长、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非公平交易等操作特征的各类资管产品的通称。 二是提到有少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运作上存在以上一种或多种特征,相关操作模式背离了资产管理产品独立运作、风险自担的基本特征,容易积累流动性风险,形成刚性兑付的误导性信息,实质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三是强调,截止目前,大部分涉及相关问题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新设产品承接实现期限匹配等方式完成了规范,相关规范行为有序进行,未对市场造成影响。近日,有关证监局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规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证监会发言人所说的“分步有序的规范”主要分三步在进行:
第一步是摸底。据了解,对券商资管涉及资金池产品的规模和数量摸底,监管部门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已经完成,只是未对外和对行业内公布。 第二步是约谈规模较大的券商。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资管业务中涉及资金池产品规模和数量较大的证券公司,监管层其实早已逐一进行了常规性业务约谈,不存在突然对某一家公司搞“突然袭击”式叫停。 第三步是交由地方证监局执行。据悉,并非每家证监局都有执行任务,只是按证监会摸底情况,分批分拨交由地方证监局,由地方局督查辖区涉事公司拿出整改方案报备和反馈,直至彻底解决。
【存量资金池产品限期整改】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深圳证监局对辖区证券公司资管资金池存量产品得整顿也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家公司以自查的形式,在5月10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此后每季度应向证监局报送整改进度报表。
具体的整改方案制订上,监管部门按三类资金池产品做了不同的部署。
当下证券公司资管涉及的资金池产品主要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大集合资金池产品,第二类是结构化资金池产品,第三类是私募资金池产品。大集合资金池产品属于标准化的资管产品,后两种则属于非标准化的产品。而在股灾后,随着对利用资管渠道进行变相配资的非标产品的打击,后两者明显减少。
“现在主要的资金池业务应该就是大集合,但券商大集合资金池产品主要投资标的其实就是债券。”某上市券商前资管部总经理分析说,但随着近来委外业务的萎缩,各家券商其实在大集合资金池这块也在收缩。
“现在还只有深圳证监局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产品叫停,并要求限期规范和整顿,其他证监局还没行动,但也不排除下一步各地局都会做出这样的要求。”西部某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负责人表示。
对大集合资金池产品,要求有四点:
一是严格控制产品规模,原则上产品规模应逐月下降;
二是严格控制产品投资范围,产品新增投资标的应为高流动性资产,不得投资于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产品、高收益信用债券、低评级债券以及期限长的股票质押产品等流动性较差的品种;
三是严格控制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久期错配程度,组合久期和杠杆倍数不得上升;
四是采用影子定价的风控手段对负偏离度进行严格监控,产品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因负偏离度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对结构化资金池产品,要求有两点:
一是严格控制产品规模,原则上产品规模应逐月下降; 二是不得继续提高产品杠杆倍数。
最后一类为私募资金池产品,要求严格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整改。
此外,深圳证监局要求大集合产品修改合同须事先跟证监局沟通,且合同修改只能往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向改。
一位券商资管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证监局的通知精神,大集合产品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未来的处理方法只有两种:一是自然到期结束,二是转为公募产品,但前提是取得公募基金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