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 2017》发布:新兴支付业务发展迅猛

2017-04-28 17:251299

中国清算支付协会于4月26日发布了《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 2017》,就我国支付行业的发展做了较为详细的梳理。以下为报告的部分内容。

文/中国清算支付协会

来源:中国银行业杂志


编者按:中国清算支付协会于4月26日发布了《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 2017》,就我国支付行业的发展做了较为详细的梳理。以下为报告的部分内容。


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继续呈现温和复苏态势,支付行业保持快速增长,非现金支付交易笔数增长10%以上,远高于全球经济3.1%的增长水平。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万亿元,增长6.7%,名列世界前茅,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与此同时,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支付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凯捷(Capgemini)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RBS)联合发布的《2016年全球支付报告》指出,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亚洲成为全球支付行业发展的引擎。


支付结算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服务民生促进消费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商户在零售支付、科技金融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支付清算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品不断丰富,手段更为安全便捷,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亮点。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主动适应行业创新发展步伐,持续完善支付行业顶层设计,推进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加快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行业快速发展中暴露的过度竞争、消费者信息泄露和备付金风险等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强化支付监管、防范支付风险”理念,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规范业务行为,化解处置风险,淘汰不合规企业,有效应对未来行业格局变化和支付业务创新带来的挑战,引导行业健康、合规发展,坚决守住支付领域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发展迅速,业务增量全球第一。同时,作为一个技术密集的新兴行业,我国支付行业发展水平基本与主要发达国家处于同一阵营,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行业发展热点上,我国都有支柱型的龙头企业;从电子商务这一支撑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看,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全球领先,移动电商支付金额相当于美国的4.5倍;从主要的支付子行业看,我国与全球一样,呈现出银行卡支付占主导地位、票据支付下降、移动支付成为新增长点的结构性发展趋势。


支付结算业务量快速增长


2016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251.11亿笔,金额3687.2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64%和6.91%。《2016年全球支付报告》显示,从全球可比的口径看,2015年我国非现金支付笔数占全球非现金支付笔数的22.12%,增速为全球平均速度的4倍以上。 


票据业务持续下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金额快速增长。从全球看,票据支付的占比持续降低,曾经在发达国家支付结算中占主要地位的支票付款已经快速萎缩,2010年到2014年在现金支付中的占比缩小了一半。我国票据业务的趋势与全球基本同步。2016年,票据业务降幅较上年有所加大,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2.93亿笔,金额187.7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64%和21.17%。支票、实际结算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业务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量8年来首次下降。电子商业汇票增速较快,系统出票230.47万笔,金额8.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89%和48.96%。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金额占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金额比例连续7年保持增长态势,且近三年来进入快速增长通道,占比从2013年的7.83%增长到2016年的46.08%。


银行卡产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产业政策不断完善。银行卡是当前全球非现金支付的主要渠道。在有完整统计数据的2014年,全球45.7%的非现金支付是通过银行卡完成的。我国银行卡发展趋势与全球基本保持一致。发卡量平稳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61.25亿张,同比增长12.54%。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56.60亿张,同比增长12.96%;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4.65亿张,同比增长7.60%。银行卡交易量增速放缓。全年发生银行卡交易1154.74亿笔,金额741.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49%和10.75% ,比上年同期分别低7.58和38.13个百分点。从交易金额看,转账业务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5.29%;取现业务出现负增长,下降10.46%;全年办理银行卡消费业务383.29亿笔,金额56.5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03%和2.72%,金额增速连续三年快速下滑。银行卡跨行消费业务202.43亿笔,金额49.07万亿元,分别占银行卡消费业务量的52.81%和86.85%,银行卡渗透率达48.47%。受理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6年底,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2067.20万户,POS机具2453.5万台,ATM机具92.42万台,联网商户、POS机具、ATM数量分别较上一年增长23.78%、7.51%和6.63%。信贷规模持续扩大。银行卡授信总额 为9.14万亿元,同比增长29.06%;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4.06 万亿元,同比增长23.63%。通过网络支付接口办理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量占比进一步提升。2016年,通过网络支付接口办理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量467.33亿笔,金额36.52万亿元,占银行卡收单业务量的比重分别为65.46%和47.74%,较上年分别上升0.5和10.93个百分点。


新兴支付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交易规模稳步提升。2016年,国内商业银行共处理网上支付业务461.78亿笔,业务金额2084.95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96%和3.31%;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663.3亿笔,业务金额54.25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8.60%和124.27%。移动支付行业延续高速发展态势。2016年,国内商业银行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57.10亿笔,金额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2%和45.59%。支付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970.51亿笔,51.0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3.47%和132.29%。


预付卡行业在规范中稳定发展。2016年预付卡机构发卡数量有所下降,发卡金额略有上升,单笔平均发卡金额明显上升;预付卡使用领域、范围持续扩展,商户数量和受理终端数量稳步增长。2016年,160家预付卡发卡机构合计发卡2.21亿张,金额820.23亿元,发卡数量同比下降14.67%,发卡金额同比增长7.72%。单笔平均发卡金额为371.15元,较上年增长26.25%。平均每家机构发卡138.13万张,金额5.13亿元。截至2016年底,协会124家预付卡会员单位,累计发展特约商户20.07万家,特约商户网点4.41万个,布放预付卡受理终端共10.44万台。


支付服务参与者不断丰富


随着支付方式、支付介质和支付场景的不断创新,形成了以新商业形态、新产业模式、新参与主体为特征的多样化竞合关系格局,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支付体系服务市场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形成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特许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多种等市场主体并存的的组织格局。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产业中仍处主导地位。一是机构数量,营业网点众多,基本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全覆盖。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4200余家,境内营业性网点21万余个,基本实现了城乡金融服务全覆盖。依托发达的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借助传统柜台渠道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服务。截至2016年底,共17家民营银行获批筹建,已开业的8家均具有互联网背景,业务重心放于消费者、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等金融薄弱人群。


二是支付主渠道作用突出,业务体量和用户数量优势明显。2016年,银行处理的非现金支付业务金额占非现金业务总量的97.3%,大额资金支付、企事业单位资金结算及跨境支付等方面占据主导优势。


三是支付服务安全、可靠的形象依然深入人心。作为给我过资金流转网络的稳定节点,银行账户实名制,构成支付体系的安全基石。在近期全国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中,银行机构承担了主要任务,通过系统和业务改造,增加网点、ATM及网银转账支付渠道的防范措施,开展反欺诈风险监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银行还同步推进“三票一卡”与新兴支付业务的创新发展。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零售支付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带动行业创新发展,在互联网、银行卡收单等零售支付市场占有率迅速增长。自2011年5月3日至2015年3月26日,人民银行分8批向270家机构发放支付业务牌照,既有牌照齐全的大型支付机构,也有只在单一地区从事单一业务的小规模支付机构。此后,因注销、主动申请注销、不予续展和续展合并等因素,非银行支付机构在调整完毕后将缩减为255家,其中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0家,预付卡受理6家,互联网支付109家,银行卡收单62家,移动电话支付47家,固定电话支付8家,数字电视支付6家。


近年来,我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增长极其显著,人民银行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支付机构的处理业务量从2013年的371亿笔增加到2016年的1855亿笔,金额从18万亿元增加到120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1%和90%。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分析表明,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业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223家支付机构共有分公司1471家,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受理业务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预付卡发行业务覆盖337个被统计城市中的331个。二是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初具规模。截至2016年底,223家支付机构共有支付业务相关从业人员60547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0.12%,硕士以上学历8.1%,员工教育水平较高;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下、1-3年,3-5年和5年以上员工比例分别为29.94%、36.89%、15.59%和17.58%,员工流动性较高。223家支付机构实现全年营业收入783亿元,其中支付业务收入685亿元。三是业务多集中在大城市。支付机构分公司数量排名前10的省(或直辖市)拥有全国54.66%支付机构分公司,广东省最多(133家),西藏自治区最少(10家)。数量排名前10的城市(含直辖市)拥有全国33.72%支付机构分公司,205个地级市还未设立支付机构分支机构。四是机构规模参差不齐。223家机构中,年收入100亿以上机构2家,10亿-100亿规模9家,1亿-10亿规模46家,1000万-1亿规模71家,剩余机构创收能力较弱。


基础设施和机制更加完善


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提质增效。截至2016年底,CIPS共有境内外直接参与者27家、间接参与者414家,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量增长超过2倍,日均处理业务3397笔、金额274亿元,人民币跨境支付主渠道作用日显。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开业。作为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票交所一期试点机构共计43家,包括35家商业银行、2家财务公司、3家券商、3家基金,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票据市场的交易透明度。启动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简称“网联”)建设。“网联”平台是我国首次运用分布式架构开发建设的金融设施基础设施,旨在畅通支付机构业务处理通道,搭建促进业务创新的公共平台,有利于降低机构业务处理成本、实现业务资金清算透明化等。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2016年,国家和支付行业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规范性和自律性文件,强化业务制度,加大支付清算及相关行业整治力度。2016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重点保护,标志着我国支付系统作为金融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拥有了法律保护。监管部门也在过去一年加强了支付清算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推动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改革,兼顾个人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正式实施个人银行卡分类管理机制,个人实名验证程度越高,账户赋予功能越多,反之则功能越少,同时限定个人开立全功能账户数量。二是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非现金支付工具法规制度,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三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新兴支付方式的业务管理;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基本确立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管理模式。四是发布《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建立支付结算违法违规举报奖励机制,提高支付行业透明度。


支付服务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收费定价机制更加完善。组织开展农村支付“互联网+”建设工程,协调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优惠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畅通农村电子支付渠道,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和网上支付,创新推动助农取款+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广度,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之“降成本”任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按照市场原则“取消商户分类”、实施“借贷分离”,有效降低发卡行服务费和网络服务费。预计2017年将为商户减负97亿元,降幅达9.2%,为支付效率提升奠定基础。大力推进信用卡定价机制及相关制度改革,从推进信用卡利率和息费规则市场化、提升预借现金服务质量、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体系,促进信用卡服务创新和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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