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能否存放在同一厂房里?海关缴纳滞报金问题?
分开管理”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存放,分别记帐。对确实无法实现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1、请问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能否存放在同一厂房里?还是需要分开存放?海关有什么要求?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
但“分开管理”不完全等同于“分开存放”。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
“分开管理”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存放,分别记帐。对确实无法实现货物分开存放的,须经主管海关在审核企业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确认其能够通过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流分开后,认定其符合“分开管理”的监管条件。企业应当确保保税货物流与数据信息流的一致性。
2、公司进口一批食品,因承运人原因卸错了货,在与外商沟通的过程中货物一直无法报关进口,后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到香港,但存放在海关的时间已超过15天,请问需要向海关缴纳滞报金吗?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十四条 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
3、我司想申请办理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因我司承运的货物属于危险货物,想问一下除了正常办理注册登记外还需要提交什么特殊材料吗?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申请人在向海关办理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时,对于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同时提交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的、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一批货物,现在发现原产地证书损毁,且该原产地证书正本还未使用,请问遇到此类情况,我司该怎么办?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者损毁,并且未经使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在该证书有效期内要求货物出口商或者生产商向澳大利亚授权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副本。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应当注明“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____日期____)经核准的真实副本”字样,其有效期与正本相同。
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向海关提交后,原产地证书正本失效。原产地证书正本已经使用的,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