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规划》配套政策尽快出台
如果把2006年“十一五规划”确立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作为我国物流业发展的“里程碑”的话,这次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可以比作物流业发展的“奠基石”,其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不可低估。
这是提振信心,提升地位的《规划》。近年来,我国物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解决,又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此紧要关头,把物流业列入十大振兴产业之一,成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极大地提振了业界人士的信心。
同时,《规划》的发布,极大地提高了物流业的社会地位,促进了社会各界对物流业的普遍关注,引起了各地方、各部门对物流业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分解落实和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许多地方政府也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物流业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有利环境。
这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规划》。《规划》早在七年前就开始起草,又是我国首次制定,必然要有全面的布局和长远的考虑。既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当前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又要从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解决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政策和实施瓶颈,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规划》具有奠基性作用。
这是预留了政策接口和操作空间的《规划》。《规划》提出,要制定和落实煤炭、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商贸物流和物流标准等七个专项规划,而且各地也会制定和修订各自的物流业发展规划。《规划》在第五部分“政策措施”,“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一段中,要求“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理解,调整和振兴物流业目前最需要以下8个方面的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税收减免政策;有利融资政策;便捷交通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结构调整政策;需求引导政策;产业安全政策等。更重要是,我们的政府部门能够按照物流业“网络化经营、一体化运作”的新需要,调整工作思路,克服现有政策障碍。相信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物流业发展的实际,出台符合物流业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
这是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调动企业积极性的《规划》。《规划》的落实,在于政府营造环境,更在于企业市场化运作。
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方向不会动摇,物流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不会停顿。国家一定会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物流业发展,但最根本的还要依靠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去运作。物流企业应该积极地领会《规划》,主动地贯彻《规划》,按照《规划》的基本思路,调整经营方向,寻求市场定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