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国家级表彰
近日,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中,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被评选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在此次表彰活动中获评“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这是该行继2006年被评为“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之后,再次凭借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异的表现获得国家级表彰。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国自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2006年—2010年为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即“五五”普法阶段。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认真贯彻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理念,以保障依法合规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为核心,为该行的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近年来,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不仅积极发挥法律咨询审查和诉讼案件管理职能,支持全行业务创新和发展,还为股改上市、完善公司治理和境外机构申设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编写法律知识读物等方式,持续在全行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为保障全行依法合规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2004年开始,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每年还组织编写《银行业法制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该书是国内银行法专业方面的唯一的连续性出版物,为普及公众银行法律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的优异表现也得到了国内外法律业界和新闻媒体的高度认可。国际权威法律媒体《亚洲法律事务》杂志(Asia Legal Business)在2008年度法律大奖评选中,将“最佳公司律师”和“最佳银行与金融服务公司律师”两项大奖授予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这也使之成为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中第一个获得“最佳公司律师”大奖和中资企业中第一个同时囊括这两项大奖的公司法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