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借钱套路太深!又一金融骗局开始疯狂圈钱
出处是上海的一位许女士,于2013年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元,而经过小贷公司的一系列运作,在短短半年内欠款就飙涨至150万元。许女士于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小贷公司还是没放过许女士的父母,竟恶人先告状,通过法院查封了他们家的房子。
最近,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新鲜词:“套路贷”。
出处是上海的一位许女士,于2013年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元,而经过小贷公司的一系列运作,在短短半年内欠款就飙涨至150万元。许女士于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小贷公司还是没放过许女士的父母,竟恶人先告状,通过法院查封了他们家的房子。
看完简直让人心底发寒。这种穷凶极恶的“套路贷”,到底是怎么运作的?而且法院居然判“小贷公司”胜诉?
许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孤例。
这种诈骗活动,在不少城市都存在;很多受害人当初只是借几万元的“小贷”,却深陷“套路”,被骗得家破人亡。
在百度搜索“小额贷款”、“高利贷”等词语,可以搜到一系列相关新闻:
这些新闻的标题都写着“高利贷”,可能也符合一般老百姓对高利贷的理解,毕竟我们平时见到的高利贷画风都是这样的:
但小编需要强调:这些根本不是什么高利贷,就是典型的“套路贷”!
因为“高利贷”本身只是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但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套路贷”,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通过“双倍借条”、“平账”等手段,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在“证据”上飙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或者勾结黑心中心直接“网签”,一环套着一环,不把一家人的房子骗光,就不死心。这显然已涉嫌诈骗犯罪了!
第一步就是先诱使借款人借贷,随后以行规为由,步走。
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此时骗子最常见的话术是“不会真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
第二步是“伪造”银行流水。
借款人签下欠条之后,“小额贷款公司”会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小额贷款公司”会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第三步就是“平账”,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
“平账”即由另一家“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其中还会重复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的过程。
一旦借款人违约,“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平账”即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其中还会重复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的过程。新民晚报报道过一起个案,上海市民张先生的女儿小菲深陷“套路贷”。某次小菲晚还款了半小时,“借贷公司”的员工王某就认定小菲逾期还款,要她一个月内还清12万元(小菲实际上只拿到了5万元)。山穷水尽之下,小菲稀里糊涂地被王某带着去了另一家“公司”借款,12万元逾期要还23万元。最后“屡屡违约”的她被人牵着鼻子,向三家“公司”借款,大半年的时间里,累计欠下了近60万元的巨债。
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模型简单,复杂的金融分析模型不适合混混们推广,因为从业者大部分是这样一批人。
从中明显可以看出实力对比,普通的高利贷两者之间大体上是能做到权利义务对等,但套路贷里实力对比相差悬殊,那狼与狼之间能谈平等,狼与羊之间是没有任何平等可谈的,一方是原子化的,一方完全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暴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套路贷挑选目标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各种广告等主动找上门的,一般找套路贷的基本可判断出没啥融资渠道和社会关系,本来在其他城市也属于社会底层,不过因为在上海,底层也有百万千万的房子,那就彻底让你们跌入万丈深渊,谁让你们没有守护财富的武力和智慧,还有一种就要出动出击,这行现在竞争也激烈,但凡哪里有拆迁,哪就有套路贷。
遭遇“套路贷”的借款人面对放贷人从最初的极尽哄骗的放贷到充满暴力胁迫的讨债,到最后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他们也很难求助于法律。
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受害人发现进入圈套后,要么对欠债原因讳莫如深,要么迫于讨债人的恐吓选择“花钱买平安”,往往不会去报案。
另一方面是因为民事诉讼,主要就是讲究证据,打民事官司,说白了就是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的一场比拼,谁证据准备充分了,谁就更占理,往往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而套路贷的放贷人,作案手法相当专业,往往民事诉讼证据上做得“天衣无缝”:要欠条,有欠条;要转账记录,有转账记录“证据”足够充分,甚至有借款人去银行提款的监控视频,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存证据,可以说放贷人将套路贷的证据作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如果不由公安展开刑事调查,法官很难主动查出这些案件背后的蹊跷,所以对于证据如此充分的民事借贷纠纷,不判借贷人还款,那于法无据啊;而公安机关一般看到有借条,会认为那是民事纠纷,应由法院判决,也不会立案,所以“套路贷”正是钻了这种空子,倒不是说法律偏袒“套路贷”的放贷人。
如何惩治“套路贷”成一大难题
一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另一边是对风险并没有足够准备的社会普通阶层。印子钱、驴打滚、高利贷,这些字眼都不足以形容这种可怕的“套路贷”。
法律讲究证据,而骗子把证据链条做成了完美的闭环。从极尽哄骗的放贷到充满暴力胁迫的讨债,原子化的普通家庭通常难以招架。而他们最后的希望是以司法手段惩治“套路贷”,但司法也面临着不少现实难题。
1、一些受害人发现进入圈套后,要么对欠债原因讳莫如深,要么迫于讨债人的恐吓选择“花钱买平安”,往往不会去报案。
2、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每个人口中的事实。非法的小额贷款公司,会以特定员工的个人名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这样借款合同在形式上就变成了自然人之间的普通借贷,小额贷款公司刻意的违法犯罪行为就被伪装成了“民间借贷纠纷”。通常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的主要证据就是借条。偏偏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证据链条看起来十分完备——借条,银行流水,甚至可以要求调取当事人提款的视频监控。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留证据。
比较极端的情况是,“借贷方”虽然干的是见不得人的事,但由于手握完整的证据链,就敢把借款人直接告上法庭。
这种“套路贷”表面上满足了正常借款案件的证据标准,但根本不是小贷、普惠金融,其本质就是连环合同诈骗案,甚至恶性远超传统意义上的“高利贷”。
我们该如何防范贷款陷阱?
业内人士给出的建议是:
首先,避免借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一定要谨慎对待。
其次,贷款金额切勿过大,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稳定的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来支撑还本付息。
第三,收集借款证据和信息,在对簿公堂时不被动。无良小贷公司往往会将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而且其证据链条看起来十分完备,在打官司时有备而来。
第四,万一急需用钱而金额并不大,可以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小贷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较高,还款能力不强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学生、刚入职的年轻人、低收入的老人等。
最后,财富姐要提醒大家,切勿借钱高消费,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是赌博扳本,那样就会走向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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