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由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以下简称《意见》)。
来源:中国保险报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由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提到七方面内容: 一是要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二是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三是要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 四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强国建设的资金支持; 五是要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 六是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走出去”; 七是要加强政策协调和组织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多处提到关于保险的内容,最为明显的是在《意见》第五部分提到,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 在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方面。《意见》指出: 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 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轻资产科创型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大力发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提高中国制造品牌信任度。 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市场化应用。研究启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本地制造业发展导向的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在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方面。《意见》指出: 积极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 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制造业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并购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制造业领域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 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制造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制造业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扩大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投入。
《意见》还提到,在突出支持重点,改进和完善制造业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的金融服务方面,积极运用信贷、租赁、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支持高端装备领域突破发展和扩大应用;在推动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建立银行及其投资功能子公司、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间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在完善对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方面,鼓励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开拓的保障力度,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