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天20死”托养中心事件最新进展:县委书记等被免
日有媒体报道,一名走失的15岁自闭症少年死于托养中心。据媒体调查发现,这里49天内先后死亡20人。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市联合调查组3月21日进驻新丰后
摘自新华社,综合“央视新闻”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名走失的15岁自闭症少年死于托养中心。据媒体调查发现,这里49天内先后死亡20人。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市联合调查组3月21日进驻新丰后,迅即对练溪托养中心有关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韶关市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新丰练溪托养中心,资料图
存在监管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 新丰县县委书记等4名干部被免职
调查发现,韶关市、新丰县个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练溪托养中心存在监管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韶关市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决定:免去陈景辉的新丰县县委书记职务,免去龙勇文(韶关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的韶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赖启新的韶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刘祥铁的新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 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侦查
调查发现,新丰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参与练溪托养中心经营管理,非法牟利,涉嫌渎职违法犯罪,韶关市检察机关决定:对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民政局原局长李翠琼,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潘忠蔼(已退休),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原副局长丘金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应艺丹等4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新丰县文广新局局长、县民政局原局长易必恒,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陈新华,县民政局副局长朱雄欣,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李云华,韶关市翁源县政协副主席、新丰县原副县长赖展锋等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上述9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李翠琼、易必恒、潘忠蔼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托养中心工作人员存在虐待行为 10人被刑拘
调查发现,练溪托养中心出资人、法人代表和部分经营管理人员违规经营,挪用救助补助资金,有工作人员存在虐待托养人员行为。韶关市公安机关继3月8日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对托养中心出资人刘秀玉、法人代表罗丽芳予以刑事拘留,3月9日对托养中心工作人员罗碧增、李志成予以刑事拘留之后,近日又对托养中心工作人员及有关嫌疑人陈翠芬、陈燕娜、潘营军、李品鑫、曾志任、许武加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上述人员,在彻查案情后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为举一反三,严格规范管理,广东省委、省政府已部署民政部门对全省社会救助托养机构进行全面清查。省民政厅组成工作组赴各地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受托机构的设施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彻底排查和整治问题隐患,并加快制订完善推进全省救助机构健康发展的政策。
民政部:对不具备托养条件的救助和托养机构立即终止托养关系
民政部27日在京召开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范围内的救助和托养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对不具备托养条件的救助和托养机构立即终止托养关系,并妥善安置好现有托养人员,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民政部提出,广东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救助和托养规定在有的地方没有得到落实,对托养机构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私利,严重侵害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刻吸取这次事件中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检查整改作为当前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站内照料服务,对入站超过10天未满3个月的受助人员,只要条件允许,要优先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不得匆忙进行托养服务;要认真履行查询或寻亲程序,让受助人员及时返乡,回归家庭;要规范站外托养工作,严格遵循托养规定和招投标规定,加强对托养机构的日常监管;要畅通永久安置渠道,强化源头治理,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的救助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助人员权益。
事件回顾
自闭症少年走失后被警方送至救助站
2016年8月8日,患有自闭症的15岁少年雷文锋独自离开与父亲在深圳的住所后走失。父亲发现后在周边多方寻找无果。
8月15日上午,雷文锋晕倒在东莞一快餐店门口,路人打电话报了警。警方称当时雷文锋神情不正常,询问任何信息均无反应。之后雷文锋被送往东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住院治疗。期间医生问出了雷文锋的名字,但警方称全国重名的人太多,仅凭一个名字查询信息量太少,因此并未查到雷文锋的户籍信息,也未联系到雷文锋的家人。
8月24日,雷文锋被车站派出所移交到东莞市救助站,交接表上显示,交接时雷文锋不仅说出自己的名字,还说出了母亲的准确名字。东莞救助站方面称,这些都是当着民警的面问出的,把这些信息补填到了交接表上。
△警方与救助站的交接表
对于在雷文锋报出自己和母亲的准确名字后,警方是否又进行了信息查询,警方未给予正面回应。
救助站并未将登记信息通过全国网站发布
救助站方透露,雷文锋入站当天,东莞市救助站将一则《寻亲启事》发给东莞电视台,内有雷文锋的名字、照片和被发现地点。
2015年民政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中规定,“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
对于为何通过东莞电视台而不是全国救助寻亲网等更广传播范围的渠道发布,东莞市救助站卢健斌站长的解释是,“借助以往成功经验,电视台发布成功率比较高”。他认为,只要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就算是符合规定。他们向全国救助寻亲网上发布是“批量操作”,“有人手了就登,”由于“数据比较多”,要按先后顺序来。
东莞电视台在8月28日至30日连续三天播放了这则寻亲启事,但每天都在刷新全国救助寻亲网的雷文锋的父亲却根本没有渠道看到这则讯息。
未成年求助者被“以貌登记”成成年人 送往托养中心
在雷文锋入站登记的《求助人员救助申请表》上,他的出生日期被填为1991年,这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了9岁。对此,救助站站长卢健斌说,雷文锋被送来时样子看起来“很成熟”。工作人员问不到确切信息,就进行了大致的估算。
这也让雷文锋“失去”了未成年人身份,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被托养至养老院、敬老院等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10月19日,由于“长期滞留人员比较多”,雷文锋被送往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
“入托”后瘦得不成样子 在医院查出感染伤寒
入住托养中心一个多月后,11月24日,雷文锋因为进食很少被送往新丰县人民医院。而在其父亲雷洪建的记忆里,雷文锋平时饭量很不错,雷文锋失踪前的生活照片显示他还有些微胖。
△雷文锋走失前生活照
据雷文锋的主治医师李镇川回忆,雷文锋入院时腹泻得厉害,非常消瘦,瘦到护士输液要花十几分钟才能把针扎进血管里。病历记载,雷文锋入院时“胃纳差”,同时还有双下肢乏力、精神疲倦、站立不稳等表现。一份微生物检验报告单显示,雷文锋入院查出感染了伤寒。伤寒是一种通常起源于食物或饮用水遭到污染的传染病,潜伏期约为10天。
主治医生李镇川说,这种病现在已不常见,患者应该是“之前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但练溪托养中心拒绝提供雷文锋此前的饮食记录。
雷文锋死后第9天父亲赶来 竟因其消瘦无法认出其尸体
12月3日,住院的第9天,雷文锋被医院宣告死亡。医院出具的一份死亡记录显示,雷文锋死亡原因为“消化道肿瘤?”和“伤寒沙门菌感染并休克”。主持医生李镇川说,他确定的死因是伤寒导致的休克。
一位三甲医院医生表示,伤寒死亡最常见的原因是肠穿孔肠出血,简单地说就是肠子烂了出血,造成全身感染性休克,雷文锋很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
雷文锋死后第9天,他的父亲雷洪建辗转通过一位朋友托人从救助站内部系统中查到相关信息并于12月14日赶到了新丰县。
雷洪建在新丰殡仪馆见到了练溪托养中心一次性送来的三具冷冻尸体,最初他并没有认出自己的儿子,因他见到的尸体,全都“瘦得不成样子”。再次确认后,他才通过一具尸体上畸形的手指辨认出了自己的孩子。
托养中心建在看守所旧址上 诸多方面不符规定
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设在原县看守所旧址内,高墙大院,铁门紧闭。
知情人透露,托养中心分为两个区域,前后由两道铁门隔开。第二道铁门的后面居住着绝大多数的托养人员。“隔离区”里的单个房间约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铺,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厕所也在房间里,因为没有冲水系统,臭气扑鼻。“人均可能二三平方米左右。感觉就是原来的看守所。”
而按照民政部2015年颁布的《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下称《指南》)中规定:受托机构“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5㎡,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
托养中心内部多处保留着原来的摆设,比如许多宿舍为水泥通铺而非床铺。而据《指南》要求的“托养机构要提供单人单床,床上用品根据季节配备”相比,这里的情况并不相符。
而据调查,练溪托养中心截止到今年,一直接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托养。这同样违反相关规定。
殡仪馆记录49天死亡20人 当地政府予以否认
新丰县政府证实,去年12月3日,除了雷文锋,确有另外两名练溪托养中心的安置人员因病死亡。但否认今年该中心有更多人死亡。
而新丰县殡仪馆登记册显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内,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有20人,很多死者都没有名字,只有一串编号,如“OH178”、“无名氏386”、“无名氏683”等。
△新丰县殡仪馆登记册上练溪托养中心的死亡记录
另据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透露,该站2011年至今共向练溪托养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6年内死亡近百人。
据称中心一直有官员关系参与经营
相关资料显示,练溪托养中心从2010年开始运营,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显示,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为罗丽芳。
据罗丽芳的亲属罗腾(化名)及多位知情人透露,罗丽芳曾是新丰县社会福利院一护工组长。而练溪托养中心自成立伊始,就一直有相关官员的关系人参与经营。
托养中心成立时,时任新丰县民政局一主要领导安排其侄子李志成,负责托养中心财务工作。2016年8月,李志成退出托养中心,上述民政局领导又安排新丰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李伟理与其妻刘秀玉接任李志成的工作。
但李伟理在受访时自称是托养中心的工作顾问,对该中心死亡情况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