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面临难得发展良机
京文 |2009-04-16 14:08320
种种迹象显示,债市正面临难得的发展良机,各项举措新意不断,市场呈现加速向纵深发展态势。
得到空前重视
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已成为各方面的广泛共识,各项方针政策密集出台。作为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金融业中期发展改革规划,《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为我国债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简称金融“国九条”)第三条中提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在紧随其后12月8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三十条”)中有三条意见专门针对债市发展。2009年3月23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有五条涉及债市创新。这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给债市的发展带来阵阵暖意。
呈现纵深发展态势
进入2009年后,债市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
3月11日,央行发布4号公告,同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为金融机构定下交易流程的规范。3月27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市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今年“两会”期间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此后,各省地方债券陆续亮相,成为2009年债市的一类特色品种。
2009年1月19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08年12月举行的中美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中,中国表示将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为其客户或自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此前,外资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主要参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交易。2009年4月7日,渣打银行(中国)完成首笔非金融类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标志其成为第一家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以及尝试双边报价的外资银行。
2009年4月7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决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政策,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配置。新增加的债券投资品种包括: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这无疑给债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资金。
创新任重道远
各监管部门的政策显示,债市的下一步发展将围绕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监管创新等多方面展开。随着创新的深入,我国债市的内在素质将逐步完善,为增强市场投资价值打下坚实基础。
从制度创新看,尽管我国债市的法规制度体系总体上看是健全的,但仍有改进的空间。比如,银行间债市的法律地位问题,国债立法问题,《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问题,无纸化立法问题,金融担保品立法问题、结算代理制度和做市商制度完善问题等等,都将成为研究的重点。
从监管创新看,债市统一互联问题、统一发行和监管标准问题、评级机构建设和监管问题(在此次G20峰会上被重点提及)、信息披露完善问题、中介机构诚信问题、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债市国际化问题等也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已成为各方面的广泛共识,各项方针政策密集出台。作为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金融业中期发展改革规划,《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为我国债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简称金融“国九条”)第三条中提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在紧随其后12月8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三十条”)中有三条意见专门针对债市发展。2009年3月23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有五条涉及债市创新。这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给债市的发展带来阵阵暖意。
呈现纵深发展态势
进入2009年后,债市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
3月11日,央行发布4号公告,同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为金融机构定下交易流程的规范。3月27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市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今年“两会”期间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此后,各省地方债券陆续亮相,成为2009年债市的一类特色品种。
2009年1月19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08年12月举行的中美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中,中国表示将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为其客户或自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此前,外资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主要参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交易。2009年4月7日,渣打银行(中国)完成首笔非金融类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标志其成为第一家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以及尝试双边报价的外资银行。
2009年4月7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决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政策,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配置。新增加的债券投资品种包括: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这无疑给债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资金。
创新任重道远
各监管部门的政策显示,债市的下一步发展将围绕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监管创新等多方面展开。随着创新的深入,我国债市的内在素质将逐步完善,为增强市场投资价值打下坚实基础。
从制度创新看,尽管我国债市的法规制度体系总体上看是健全的,但仍有改进的空间。比如,银行间债市的法律地位问题,国债立法问题,《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问题,无纸化立法问题,金融担保品立法问题、结算代理制度和做市商制度完善问题等等,都将成为研究的重点。
从监管创新看,债市统一互联问题、统一发行和监管标准问题、评级机构建设和监管问题(在此次G20峰会上被重点提及)、信息披露完善问题、中介机构诚信问题、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债市国际化问题等也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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