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信保基金超800亿 实现收益20.74亿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金融市场化退出机制”和“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的战略方针,建立信托业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金融市场化退出机制”和“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的战略方针,建立信托业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中国信托业保障机制。
2014年12月,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随后银监会颁布《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批复保障基金公司开业,同步组建保障基金理事会,信托业保障机制正式运行。
两年多来,保障基金公司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保障基金筹集机制和日常管理体系,顺利推进保障基金认购工作,构建信托风险处置体系,有效缓解信托业流动性压力,初步发挥了行业“稳定器”作用。
一、信托业保障机制运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决策机制与日常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依据《基金管理办法》,保障基金设立基金理事会,作为保障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项。第一届基金理事会于2014年12月成立,理事长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出任,两年来,理事会按程序审议了多项重要议案,保证了保障基金的独立规范运作。保障基金公司作为基金日常管理人,由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出资设立,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自运行以来,保障基金公司积极推进组织架构搭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定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规范有效的保障基金经营管理体系。同时,为隔离风险,保障金资产与保障基金公司资产按照受托资产和自有资产分别管理、分账核算,并按照安全性原则实施保障基金托管制度。
(二)基金筹集工作顺利推进
保障基金是由信托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的,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2015年2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保障基金筹集、收益分配和结算的具体标准与操作细则,2015年4月,信托公司开始第一期保障基金认购工作,截至2016年末,全行业已累计完成八期认购工作,保障基金余额808.47亿元,其中:按新发行资金信托的1%认购769.93亿元,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38.10亿元,按财产信托实收报酬的5%认购0.44亿元,行业维稳基金初具规模。
(三)基金资产稳步实现保值增值
保障基金公司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保障基金,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的市场运作,不断优化基金资产配置,截至2016年末,保障基金资产规模821.09亿元,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0.74亿元,稳步实现了保值增值。同时,保障基金定期向信托公司结算基金收益,自运行以来,已累计向信托公司分配基金收益7.64亿元。
(四)行业风险处置体系初步构建
为有效推动行业风险化解和处置,保障基金公司研究参考国内外其他行业风险处置实践经验,结合国内信托公司经营特点和风险特征,研究编制信托公司风险救助和处置手册,初步搭建了高风险机构救助处置体系。同时积极参与重点机构、重点项目的风险处置,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了个别高风险项目的妥善化解。为满足信托公司流动性管理的实际需要,保障基金公司探索开展流动性支持业务,截至2016年末,流动性支持业务存续规模353亿元,有效缓解了信托行业的流动性压力。
二、信托业保障机制运行成效
两年多来,信托业保障机制总体运行顺利,初步发挥了行业“稳定器”作用。既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便利,又提供了高风险信托公司的市场化风险处置方法和手段,构建了信托公司有序处置与退出机制,提高了信托业风险处置效率,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防控风险传染和外溢。同时也向信托业传递了强化市场约束、优胜劣汰的信号,既有利于防范“政策性救助”带来的道德风险,又能促进信托公司进一步强化业务扩张中的自我约束意识和风险损失承担的责任意识,进而推动其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除此之外,信托业保障机制还强调“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了投资者教育,有利于促进信托业转型发展,回归信托本源。
但是,信托业保障机制作为我国信托业历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在运行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细节有待改进和不断完善。同时,信托业务模式的日益复杂、产品结构的快速变化以及行业风险水平的变化也对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带来了更多挑战。下一步,银监会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信托业保障机制进行后评价并修改完善有关制度,以促进信托业保障机制更高效地发挥作用,推动信托业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