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跨境电商新政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年底
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在海关总署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经批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措施调整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来源:美鸥网
获悉,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在海关总署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经批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措施调整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目前,正式文件还未下达,国家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过渡期结束后的相关监管要求和政策,意见统一之后,即会出台正式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16年4月8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于5月26日,财政部宣布对新税制的相关监管要求提供一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