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启动实施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在日前召开的期货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谈及证监会期货监管的工作重点之一时称,在保障钢材期货平稳运行的同时,继续做好早籼稻期货等的上市工作。启动实施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深入做好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业内人士的普遍观点,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主要含义就是,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股指期货是管理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有效工具,但其特定的产品风险特征客观上要求投资者具备足够的知识准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期货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客户,对客户进行科学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发挥。前不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经着手设计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组织了五十多家期货公司通过模拟开户,验证、完善相关指标和业务操作模式。
此外,姜洋还在座谈会上指出,期货监管的另一工作重点,是实施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推动期货公司创新发展、做优做强。适时启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继续加强期货公司合规监管,发挥好首席风险官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展期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研究推动期货公司代理国内企业境外期货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