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向小企业多放贷可获10万元奖励
2009-04-15 17:38342
根据四川省 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成都市金融机构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30亿元,给予5万元奖 励。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对小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郊区(市)县支行年度新增存款的70% 以上投放当地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为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成都市政府继去(2008)年出台相关政策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从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8条措施,支持金融业发展。
根据新政策,成都市将围绕成都市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保贴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 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支持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专业信用保险业务部;支持发行信托理财、资 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争取地方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探索发行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同时,大力发展和引进各类投资 基金,积极争取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灾后重建项目。单项融资额在10亿元以上且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的,可按融资额的0.5‰奖励项目业主。
为鼓励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成都市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到2012年,该市将新增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以上。
为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成都市政府继去(2008)年出台相关政策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从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8条措施,支持金融业发展。
根据新政策,成都市将围绕成都市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保贴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 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支持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专业信用保险业务部;支持发行信托理财、资 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争取地方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探索发行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同时,大力发展和引进各类投资 基金,积极争取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灾后重建项目。单项融资额在10亿元以上且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的,可按融资额的0.5‰奖励项目业主。
为鼓励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成都市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到2012年,该市将新增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以上。
0
标签: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