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红力:资产托管制度的监督功能有待全面发挥
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以个人议案形式提交了托管机制破题跨境资管协同监管的建议。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以个人议案形式提交了托管机制破题跨境资管协同监管的建议。
张红力指出,当前跨境资管领域协同监管相对不足。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出发,监管层面上协同不够、托管的监督机制存在盲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急需加强等三个层面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张红力表示,资产托管制度的监督功能有待全面发挥。国内大资管行业是在分业监管体制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主体采用的是信托模式。托管人作为三方当事人之一,是唯一可支持各类大资管行业的共同基础,并具有天然的信用基础功能、共同受托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实践证明,托管人机制也是大资管行业的最佳治理架构。国内19年公募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与托管人和公募基金管理人共同承担受托责任的制度安排是密不可分的。
张红力认为,破除跨境资管领域问题的核心在于强化顶层监管的协同机制,而执行层面的关键则在于资产托管制度功能的全面发挥和落实。
首先是落实资产托管全流程穿透和全口径报告的信用基础功能为监管提供监督保障。托管人是资管行业的“守门人”,类似于银行的基础结算业务,托管人本质上是跨所有金融市场的“超级结算人”,托管人掌握或参与各类资管业务的资金流动和证券交割,可跟踪穿透资管业务全流程链,并按统一标准报送监管数据,为监管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其次是落实资产托管全机构覆盖和全资产核算的共同受托功能为监管扫除盲区。公募基金“共同受托”模式实践证明可最大限度发挥托管人作用并有效防止受托责任空置;托管人统一的管理规范、标准的处理流程和一体的监督风控能全面协助监管扫除盲区和套利空间,实现资管领域的“标准化”治理。
第三是资产托管的全数据记录和全维度评价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为投资者全面评价信息。一直以来,资管行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较为薄弱。公募行业仅在2010年发放了一批基金评价牌照,包括证券公司、报纸媒体等10家机构;基金业协会则在私募领域做了较多信息公示工作。整体而言,全行业建设力量不足。托管人作为资管行业 “超级账本”的拥有人,可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服务于中小投资者,建设完善的全行业评价体系和征信系统。
此外,张红力建议加强跨境资管协同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具体来说,首先,建议由“一行三会”建立跨境资管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跨境连通机制建设的统一协调安排。跨境资管领域涉及人民币国际化及资本市场开放等重大国家金融设计,建议实施比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更为紧密的监管协同安排,强化该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结合,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其次,建议全面发挥托管机制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实现监督职能。一方面建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制度中引入托管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建议对外商全资资管公司(WOFE)明确“共同受托”的公募托管机制,以规范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第三,建议向托管机构发放基金评价牌照,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管产品信息。向托管机构发放基金评价牌照,依托托管大数据积累,建设以资管能力为核心的跨境资管机构及其产品征信体系,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信息,供投资者决策参考,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