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特股权转让信息披露不完整应追责
号外财经讯这几天,发生在老牌上市公司英力特身上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作者:张敏 来源:号外财经网
号外财经讯这几天,发生在老牌上市公司英力特身上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2月20日晚间,英力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与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30.32亿元向后者协议转让所持公司1.5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5%,转让均价19.52元/股,较公司停牌前股价30.17元/股,折价幅度达35.3%。
<<号外财经>> 2月22日,英力特发布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公告称,天元锰业将持有公司51.25%的股份并成为控股股东,从而触发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基于要约价格为25.89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额为38.26亿元。天元锰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英力特股份的详细计划,但不排除增持的可能。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号外财经>>如果孤单地来看英力特发布的这两份公告,投资者肯定会认为英力特的股权转让已经花落有主,其控股股东将从央企变为民营企业。但是事实的真相果真如此吗?
去年9月29日,英力特与间接控股股东国电电力同时公告,国电电力已同意其控股子公司英力特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英力特及英力特煤业相关资产。
随后,英力特股权转让获得实控人同意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价格即不低于19.52元/股,按彼时12月5日英力特收盘价20.86元,转让价折价达93.6%。
按照国电电力的方案,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1.25股权转让项目是和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58453.58万元债权一起打包联合转让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到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但是在英力特最新发布的公告中,我们没有看到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58453.58万元债权被同时转让的完整信息,这使得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1.25股权转让项目存在着众多变数和诸多尚未确定的因素。
变数一: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1.25股权转让项目能否单独转让。
由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1.25股权转让项目是和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58453.58万元债权一起打包联合转让的,而据知情人士独家透露,在参与英力特股权转让的四家意向受让方中,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的整体报价高于另外三方,但是在初步竞价成功后,天元锰业公司因出价高于位列第二名的受让方29亿表现出极度懊悔,希望宁夏政府能够协调国电集团和国家国资委大幅降低其成交付款金额,据悉国家国资委目前并未同意天元锰业公司的新报价,因为这对其他三家参与竞标的意向受让方显失公平,违背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要求天元锰业按照其最初报价支付相关联合转让价款。
目前,宁夏政府与天元锰业公司还就此事仍在纠结之中。而在此时,英力特发布股权转让成功的公告,公然回避了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58453.58万元债权转让事宜尚未落定的事实,显然与基本事实不符,其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是显而易见的。
变数二:从英力特的股权结构来看,其控制股东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比例:51.25%);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比例:37.13%);其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比例:37.13%)。
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的相关流程,此次英力特的股权转让方案必须得到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的审核批准,而从目前英力特发布的相关公告看,我们并未看到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的审核批准文书。
也就是说,在没有拿到国资委以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批准股权转让的文书之前,英力特已经发布了股权转让成功的公告,这是不是有点强加于人的味道啊?
从上述变数来看,围绕着英力特控股股权的大戏尚未落定,英力特在此次重大事项上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会引发市场争议。
更为关键的是,在英力特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之后,很多投资者出于对重组股的炒作热情,蜂拥而入,英力特的股价也从公告受让方案时的19.52元一路上涨,最高涨至34.13元,主力在盘中派发筹码迹象明显。
<<号外财经>>2月23日复牌时受到大盘走软的影响,英力特高开低走,收盘时小幅下跌以29.88元报收,如果英力特此次股权转让信息披露不完整事宜受到监管部门关注,追责怕是难以避免,投资者在跟风存在英力特这种卖壳股时,千万要警惕,别被套在高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