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P2P公司开保理公司或者保理公司开P2P公司呢?
目前很多的P2P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开保理公司,而保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开P2P公司,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
目前很多的P2P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开保理公司,而保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开P2P公司,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
首先从P2P公司开保理公司说起。P2P公司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本身并不具有直接借贷的功能。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由于P2P公司不具有借贷的职能,也不能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因此需要一个保理公司来承做保理业务。除此之外,保理业务本身具有风险管理的功能,P2P公司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避免信用风险,采取用保理公司的形式也是非常稳妥的。但是这种模式风险比较大,因为P2P公司背景下的保理公司,其业务的资金渠道基本都是从自己平台募集的,很少与外部机构合作;而且在资产管理方面投入太少,尤其是在以B端为主的融资,这样就会加大P2P公司本身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虽然有的P2P公司间接成立保理公司,但是最终承担风险的主体也是一样的。建议,这样的P2P公司直接承做保理业务时多和外部资金机构合作,或者与其他保理公司合作来规避风险。
其次保理公司开P2P公司。保理业务是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业务,实质就是信用融资。由于传统金融机构需要抵押担保,保理公司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再融资,而且保理公司自身具有风险管理的能力,因此很多保理公司都会自己开个P2P公司进行融资,来弥补自身的资金不足。不过,大多保理公司只会把它当做补充,大部分资金还是与外部合作来完成。除此之外,保理公司为了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比如为客户员工、自己员工、亲戚朋友等提供理财的服务,也会选择成立P2P公司。这种保理公司相对于P2P公司成立的保理公司风险相对小,因为这种保理公司业务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外部合作机构,自己的P2P募集资金只是作为补充,而且这种保理公司实质上更专注资产管理,即使做P2P,在投资、人员、精力等方面投入都很小。
不管P2P公司开保理公司,还是保理公司开P2P公司,最终都是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而设计的,只要风险可控,没有什么为什么!
作者:鲁顺 五道口保理学院院长
延伸阅读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对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都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初步构建起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整体框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绿色金融的主要内涵即为绿色信贷,目前全球只有中国、巴西和孟加拉国三个国家有正式的绿色信贷统计,同时中国的绿色信贷框架体系处于国际相对领先的位置。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该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据中国银监会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占各项贷款的9.0%。
《绿色信贷指引》把绿色信贷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信贷资金重点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二是银行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建立起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在向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等服务时,评价、识别企业和项目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银行积极制定政策,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从而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信贷三个方面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在商业银行一般是分布在不同的部门。如绿色金融业务主要由公司部等业务条线牵头负责,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一般是由银行的风险部或是法规部牵头负责,而银行的自身绿色表现一般是需要总行办公室或是其他行政后勤部门牵头负责。
目前从业内情况来看,绿色信贷内涵的第二层面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要求纳入银行整个信贷流程中,在客户准入、贷前调查、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拨付和贷后管理等方面均细化落实,目前很多银行都在积极尝试,但离银监会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而绿色信贷的第一个层面绿色信贷业务目前正在成为各家银行的发力点。眼下,我们可以从绿色信贷内涵的第一个层面出发,探讨商业银行该如何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体系,更清晰地思考绿色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从目前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来看,大部分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还停留在简单的统计阶段,职能一般分散在公司条线、风险条线等等,尚处于初级状态。以笔者多年的绿色金融从业经验,一个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体系至少需要五大支柱:一是建立绿色金融战略与规划,二是构建专业的组织架构,三是不断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四是持续进行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五是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支柱一:建立绿色金融战略与规划
根据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的要求,“银行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可见监管机构充分认识到银行的最高领导机构和高管在商业银行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上有所作为是发展绿色金融非常重要的引擎。
以十年前率先开创绿色金融业务的兴业银行为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兴业银行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性地提出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观,即通过提供卓越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将发展绿色金融、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相融合,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理念。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绿色银行”,成为兴业银行的战略选择。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兴业银行耕耘绿色金融十年,目前已经累计为近7000个绿色金融客户累计提供绿色融资超过1万亿元,余额达到4700多亿元。
支柱二:构建专业的组织架构
根据银监会绿色信贷自评价的指导方向,建议银行机构除了在董事会层面推动绿色信贷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外,还可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为了绿色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建议除了建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之外,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在总行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专门部门,牵头推动全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工作。目前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等已经在总行成立绿色金融业务主管部门或事业部或专业团队,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市场营销、服务方案和体制机制建设。
从兴业银行的实践来看,在全国建立较为完善的总分行一体化绿色金融组织管理架构体系有助于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要董事会层面,兴业银行成立了以董事长、行长、副行长以及董事会秘书组成的赤道原则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行赤道原则以及绿色金融有关工作的决策、推动与协调机构;在总行层面,成立环境金融部作为全行绿色金融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绿色金融业务推动、产品开发、技术支持、赤道原则评审等,在部门内设置业务管理处、营销开发处、专业支持处;在分行层面, 35家分行设立了环境金融中心,作为区域绿色金融专业经营与管理部门。目前,兴业银行从事环境金融业务的专业员工已将近200 人。
支柱三: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在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方面,也提出很多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激励约束的措施。如通过再贷款、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支持、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可见在国家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上,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约束激励机制对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同样,商业银行若是想在绿色金融业务上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优化资源配套、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也必不可少。
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从考核评价、资源配置、差异化授权等方面建立绿色金融业务约束激励机制。在考核评价方面,商业银行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设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相关条线、分支机构开展考评工作,绿色信贷考核评价指标和考评结果定期在银行内部公布,并给予优秀分行、支行相应费用或绩效奖励;在资源配置方面,根据每年的市场情况,商业银行可以给予绿色信贷差异化的信贷规模、差异化的风险资产,以及差异化的经济资本配置政策等;在财务和人力资源方面,可以给予绿色信贷业务专项的绩效奖励、营销费用配置以及专门的人力资源编制等
;在差异化授权方面,可以考虑给予绿色金融业务差异化授权安排或是提供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批。这样商业银行的各地分行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选择主流的绿色金融客户进行拓展。
支柱四:创新绿色产品和服务
目前的绿色金融市场上,各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上非常活跃。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需要从企业金融客户和零售客户两个维度来开发设计绿色金融产品。
对于企业金融客户而言,商业银行可以采用传统信贷产品以及非信贷产品的综合运用来满足客户的绿色金融融资需求。商业银行根据节能环保企业的常规性的金融需求,整合现有的传统信贷产品(如流贷、项目融资等)或非信贷产品(比如发债、租赁、信托等),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近来,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企业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2015年10月,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首单等值10亿美元绿色债券,2016年初,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在银行间市场首批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中国已成为绿色债券发展最为迅猛的市场。
同时,可根据节能环保特殊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如为专门的节能服务商或环境服务商开发专项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产品;针对碳市场和排污权等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排污权综合金融服务产品等。如兴业银行2007年开始推出碳金融服务,面向国际碳交易市场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购/售碳代理、碳交易保函、碳资产质押授信等碳金融业务品种。随着国内碳交易试点的推进,逐步形成涵盖结算、融资、中介、资产管理的碳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再如,农业银行行在产品服务创新上,与传统信贷产品相结合,推出了节能减排顾问、合同能源管理、排污权质押贷款、碳交易预付账款融资等产品。
对于个人客户而言,绿色金融引领个人绿色消费。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个人开发绿色消费贷、绿色按揭贷、低碳信用卡、绿色理财产品等产品。2010年兴业银行联合北京环境交易所在京推出国内首张低碳主题信用卡,2016年兴业银行又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投资绿色环保项目和绿色债券的绿色理财产品,目前已经发行100多亿元。
支柱五:加强专业能力和跨界队伍建设
银监会下发的《绿色信贷指引》明确要求“银行机构应加强绿色信贷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标识和统计制度,完善相关信贷管理系统,加强绿色信贷培训,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人才。”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银行业人才结构中,熟悉绿色金融政策和产品设计运营的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人才还非常缺乏。
这就要求银行机构要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具备绿色金融专业素养的队伍,开展针对企业或项目的绿色金融服务、环境与社会风审查、绿色金融认证等,为绿色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支持保障。笔者认为,现阶段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尝试解决:
一是借助外力。银行机构可加强对外交流,加大与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借助外力完成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战略规划、能力建设、环境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能力。
二是引入外部人才持续加强内部培训。银行在现有金融、法律、会计、经济等专业背景人士的基础上,引入环境、能效、化工、能源等专业背景人才加入绿色金融团队,同时加大对银行从业人员节能环保知识的培训,让银行从业人员尽快熟悉节能环保政策理论,具备初步的绿色领域相关知识储备。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高校看到我国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开始有所行动。如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开办了国内首个绿色金融方向的金融专业硕士课程,中央财经大学建立了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等,这将为我国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建立一定的人才储备。
近年来,国家节能减排事业的大力发展以及绿色经济的兴起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而低碳、循环、生态经济的发展也蕴含着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需要更多金融机构的介入。根据国内有关估算,2015年-2020年,中国绿色投资需求大概每年2.9万亿元,而10%-15%需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85%-90%需要市场化的绿色金融来支持。在以PPP项目为例,据统计,全国已公布总投资额超过2万亿元的共三批PPP示范项目中,环保类项目占比超过半数,仅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环保类项目总投资额达3645亿元,可见绿色金融市场前景极为广阔。相信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更多金融机构将顺应绿色经济发展趋势和潮流,逐步接受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为“美丽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简介:
罗施毅,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
钱立华,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
王益锋,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
原文刊发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7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