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能有几家存
虽然已到了“七九河开”的转暖时节,但对于各类交易场所来说,寒冬似乎才刚刚来临。
来源:梁楠 大宗传媒 大宗商品电商圈
虽然已到了“七九河开”的转暖时节,但对于各类交易场所来说,寒冬似乎才刚刚来临。
争相“断臂”能否得“存”
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下称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之后,各类交易场所开始等待监管“皮鞭”的挥出。春节假期后,部分地方政府的“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开始陆续传出,随之而来的是各地交易场所的争相“断臂”求存。
据观察,由于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在第三次会议上被重点点名,相关品种的退出格外集中。例如,西部贵金属交易中心通知,西贵沥青等品种将于 2月28日下线;辽宁利安达贵金属交易中心2月17日下线所有交易品种;湖南阿凡商品现货交易中心通知,持有阿凡沥青、沥青商品订单的交易商需于2月17日休市前全部转让交收…… 除了下线部分或全部交易品种外,多家交易场所还采取了停止开新仓、停止客户入金及上调交易保证金等方式以响应清理整顿的要求。一时间,各类交易场所可谓哀鸿遍野。
“这次清理整顿将会使交易场所大面积关停,就像上世纪90年代期货交易所的清理整顿一样。”浙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一位资深人士预计。
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设有交易场所1131家,较上一轮清理整顿后保留的交易场所数量增加311家。单个地区交易场所较多的有:大连(86家)、河北(79家)、上海(71家)、江苏(70家)、青岛(66家)。前述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相比前两轮行业清理整顿,本次“回头看”活动将执行得更加严格,一个可能的结果是,未来每个省(区、市)仅保留两三家,最多不超过五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其中,具有政府、国资背景以及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强的交易场所预计以合并为主,其他交易场所则以关停为主。
不过,该人士并不认为这是个“悲观”的预测,反而是个“理想”的结局。“交易场所的集中度提高了,也就更容易规范发展和做大做强了。”他认为,对于那些钻法律空子甚至坑害投资者的交易场所应该尽早关停,监管手腕还可以更硬一些,“未来即使每个省仅剩下三五家交易场所,全国也还有一百多家,仍然不少,可利用后台监管、数据监管等手段,使它们切实为产业服务,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那么,什么样的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中会相对安全呢?对此,这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首先,交易场所要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帮助产业做大做强。其次,其行情、数据是合法产生的,而不是被人为操纵或者引用外部的,能够反映真实的产业供需。最后,保证金是受到监管的。如果不符合这些特征,则易被取缔。此外他还建议,为保障交易和资金安全,对电子交易市场应实行统一结算。
“实质要件”能否弥补“形式要件”
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时称,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而且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所谓死灰复燃、花样百出,是指虽然经历了两轮清理整顿,一些不良的交易场所借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仍在膨胀,而且其形式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如微盘交易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应立足现货、提升现货、服务现货、回归现货,但现实情况是这类市场离现货越来越远,而与期货却越来越近。
他认为,此次清理整顿“回头看”的提法应源于中央巡视工作的“回头看”,而像后者那样查出一批漏网之鱼,也应是本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用意。对于“怎么看”,他认为主要就是要治理第三次会议通告中所提的非法期货、价格操纵等六种乱象。
“对各类交易场所,我提倡‘关’‘停’‘并’‘转’。”胡俞越称,“关” 就是关掉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停”是停掉邮币卡等交易模式不适合的品种,“并”是推动交易场所的股权融合,“转”是往服务现货市场转变。
在这四个字当中,他尤其主张“并”。“目前全国具有相同品种的交易场所过多,尤其是贵金属、原油类平台。”胡俞越表示,一个国家有上千家电子交易场所,这并不符合互联网时代平台经济的特征。同类品种应只保留少数几家交易平台,不同平台间应形成竞争、合作关系。同时,在其之间可形成联网交易或称同货异地交易模式,允许相同品种在不同地区交易市场间存在一定价差,并可形成套利关系,以熨平市场波动。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2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此,胡俞越认为,第三次会议通告中已明确指出交易场所种种乱象所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不良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的半年时间里不及时“关”“停”“转”,下一步可能就要面临“抓”了。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的清理整顿“回头看”有关文件,均重申了地方交易场所不得采用国家38号文、37号文中所禁止的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交易方式。蒙顶山茶叶交易所副总裁杨波对记者表示,交易方式、交易标的等如果把握不好,市场交易极易演变成纯投机。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监管部门不仅要看形式要件,还要看实质要件,如果一家交易场所明显起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监管部门对其形式要件会有一定的容忍度。
杨波认为,交易场所挂牌的产品应具备产业基础,因地制宜。监管部门评价一家交易场所的实质要件,一方面应看企业参与度如何,交易产品有没有一定的交割量,产生了多少货物贸易;另一方面应看交易场所是否为实体企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比如物流、融资、信息服务等。
“一管就死”何以避免
从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部署来看,地方政府仍是责任主体。基于此,胡俞越对本轮清理整顿的效果仍有一丝担忧。他表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责一般会由各地金融办承担,但其通常缺乏监管的手段和能力,同时不同地区的金融办对电子交易市场的认知程度也不相同。整体来看,各类电子交易市场无“法”无“天”,即没有统一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统一监管部门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另外,国家38号文、37号文作为国务院、国办的指导性意见,并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可能影响对有关不法人员的量刑处理。
在地方政府的具体监管方面,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证实,的确如网传的那样,提出了有关必须全款实货、不得发展自然人客户等要求。对此杨波认为,对于钢材、原油等大宗工业品来说,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可以理解,但对于茶叶、中药材、柑橘等消费品,建议放开自然人的交易交收。此外,有关全款实货的要求虽有利于降低风险,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贴近现货。即使在传统批发市场,也存在先款后货、先货后款以及订金加尾款等交易形式,在此方面不宜过度监管。
“自古以来批发交易就是放杠杆的。”胡俞越表示,传统市场的订金也是一种交易杠杆,电子交易市场也并不适合全款实货。他同时表示,应提倡“当业者”参与交易,而不只是企业客户参与交易,因为“当业者”不仅包含了企业,还包含了个体工商户等。尤其在农产品市场,许多参与者并非法人,而是自然人。如果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就把这部分参与者隔绝在了市场之外。
另外,胡俞越认为,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标准化合约等是期货市场的特点,但从全球范围来看,并非期货市场的专利,对其他交易市场的采用不应一概禁止。前述行业资深人士也表示,在严格执行各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将失去流动性,而且并没有现成的交易模式可供转换,“只能都去搞阿里巴巴那样的传统电商”。
尽管受访者对一些监管细节存在不同看法,但均对此次“回头看”活动给予了积极肯定。本轮清理整顿的“大限”是2017 年6 月30 日,虽然目前大宗行业寒气逼人,但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大宗商品的未来之路——转型,是涅槃之后的重生
经历了兴起阶段、发展阶段、治理整顿阶段之后,我国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已然正式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在国家政策导向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无不与大宗商品息息相关,突围、突破、突击是行业发展主旋律。
一、立足实体,激发市场活力
实体兴则经济兴,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石,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根本保障作用。做强做大实体经济,是应对一切复杂形势的关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作为联通上下游企业的平台,现货交收是根本,金融服务是上层建筑,只有把现货交收做大做强,才能发挥交易平台现货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
立足于实体产业,两岸商品交易中心深刻认识到,未来行业间的竞争已上升至供应链的竞争,交易平台需要通过上、下供应链关系,以提高产业整体运行效率为目的,优化、整合供应链条中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有效的降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信心与活力,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实现生产力的全面提升。
而供应链管理的本质上以提高产业整体运行效率为目的,这就需要交易平台深入研究包括产业链上的生产商、加工商、经销商、仓储中心、消费者等的市场需求,解决链条中各个环节发展存在的瓶颈,长江联合致力于整合生产端、销售端、流通端、投资端、消费端的资源优势,进而优化交易交收流程,完善交割库建设,降低交易交收成本,丰富交易品种,形成完整的现货交易生态链,为实体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同时,大宗电子平台生存的根本在于立足产业,服务实体经济,也与期货市场形成互补。现货交易平台与期货市场应是合作互补关系。期货市场更多是发现远期价格,大宗商品电子市场则应把更多精力放在现货价格发现和物流保障上。现货市场应大力发展个性化交易模式,解决非标产品电子化交易的瓶颈和期货市场错位发展,互相补充,互联互通,对有条件的品种大力推动期现互通、仓单串换,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二、顺势而为,助力国家战略
依托互联网电子平台和现代物流,大宗商品现货行业以其规范的交易规则、严格的风控措施、多样化的交易模式、兼顾交易与交割的特性,整合线上交易、线下交收、物流仓储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强有力的组成部分。大宗商品行业在经历了前期的摸索和实践之后,政府相继出台的各类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10月30日,央行官网正式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同时要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风险。2015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公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十三五”计划中。2016年2月17日,《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中提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对接国家战略,突出上海互联网产业基础和优势。以创新、开放和包容的“互联网+”思维改革创新,打造“互联网+”产业融合新模式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生态环境。
可见,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国家为大宗商品行业提供了自由开放的新环境,这也是行业发展前所未见的机遇。作为交易平台,应抓住机遇、紧跟政策潮流,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合作,提升我国大宗商品的国际影响力,争夺国际定价权。对此,厦门两岸商品拟成立海外事业部,进行海外市场部的全面开拓,推动国家战略的实施。
三、合规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来说,“互联网+”使大宗商品投资、交易更为方便,这个时候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企业在行业中取得更多市场份额的基础。
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作为由厦门市政府批准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成立之初便从市场监管、备案、风控、IT技术等各个方面坚守合法合规、自律诚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更要求各会员单位合规运营,通过完善的合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恪守交易规则,维持稳定安全的交易秩序。
中国的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至今,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市场转型升级速度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势头迅猛,交易市场秩序日益规范。但是,市场发展法律法规体系仍有待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有待建立等诸多问题。在交易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上的严密设计,是市场规范运营的重要基础,也需要实行第三方的、带有强制性的监管措施,从制度上确保市场参与方的交易安全。我们需要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和覆盖市场准入、监管与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为我国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法治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提供支持与保障。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已经到了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今,我们要以大宗商品+互联网为指导,坚持“规范运营、稳健发展”的宗旨,把握正确发展方向,自觉服务于金融改革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大局,在供给侧改革大潮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实体经济服务,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