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假出租遇见“假警察”,飙演技的时候到了……
日前,一起假出租遭遇假交通执法人员案件上演。司机与“乘客”演绎了一出真假“罗生门”,后乘客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这些年,你可能——
吃过假辣条
喝过假牛奶
看过假新闻
读过假大学
有过假爸爸
……
可是
你听过假出租遭遇假执法人员吗?
日前,一起假出租遭遇假交通执法人员案件上演。司机与“乘客”演绎了一出真假“罗生门”,后乘客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怎么回事呢?请戳下文~
司机绕路 监督卡二维码锁定克隆出租车
李某曾因诈骗罪被两次判处过刑罚,出狱后在某车队担任司机。事发当天,吃罢晚饭,李某和一名同事拦了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单位。行驶过程中,李某发现司机刘某故意绕路,且车上的监督卡没有司机的姓名。李某又拿手机扫描监督卡上的二维码,发现也没有司机信息,于是李某确定该车有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克隆出租车。李某当即告诉刘某靠边停车,停车后李某立即拉下汽车手刹并拔下车钥匙。
冒充交通执法人员 索要钱款15000元
李某的一系列举动让刘某一时反应不过来。此时,李某又说话了……
李某:我是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六分队的队长,你是黑出租车,我要处罚你!要么你跟我回队里,黑车属于无证经营,可能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的问题;要么咱们私了,你给我15000元。
因为害怕,刘某驾车逃离现场。而后,李某拦截路上的两辆出租车,声称自己是交通执法查黑车,让出租车司机用车拦别黑车,这两名司机“同仇敌忾”,将刘某的车别住。随后,李某联系拖车将黑出租车拖走。
十几分钟后,刘某的朋友联系李某表示愿意私了,让李某在一家夜总会等待,并先行给予了李某5000元,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剩余的1万元。后因刘某朋友报警,李某在第二天取钱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5000元中3500元已经被消费,剩余1500元被起获并发还刘某。
被诉敲诈勒索 获刑1年罚金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庭审过程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执法人员身份并以扣车拘留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考虑到李某因为诈骗被两次判有期徒刑,不思悔改再犯罪;而且李某冒充交通执法人员敲诈勒索,社会影响恶劣,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法官提示,维权过当和敲诈勒索犯罪之间是有边界的,消费者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维权。
主审法官姜楠:以这个案子为例,如果乘客正常打车车费是30元,而司机绕路导致车费成了100元。乘客发现之后告诉司机:你不但不能收我的车费,可能还得再给我一两百……这种情况我们可能就把它作为一个维权行为处理。但是,如果乘客索要的数额明显超过了违约金的标准,比如说要1万元,这已经明显超过了维权数额,在司法上,我们就会认定你对这笔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时可能就会触犯到刑事法律。
来源:央广网综合
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