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关检经验已在外省推广
近日,中国与瑞士海关AEO互认协定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两国海关正积极协商确定AEO互认便利措施实施时间。
近日,中国与瑞士海关AEO互认协定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两国海关正积极协商确定AEO互认便利措施实施时间。
AEO即是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制度,是我国新一轮自贸区试点经验之一,目前已在江苏省全面复制。南京海关统计,全省有AEO企业2903家,进出口总额占全省2/3,可在新加坡、韩国、欧盟等31个国家/地区和中国香港特区享受通关便利措施。
南京海关副关长叶建介绍,近年海关总署先后3次下发文件,形成自贸区可复制推广“14+5+11”项制度体系。除内销选择性征税、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区内企业适用A类管理事项等3项,因政策限制或调整未在江苏省复制推广,其他27项制度都已落地推广。
截至2016年底,海关特殊区域6项海关创新制度,已有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委内加工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以及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等在江苏省先行复制推广,深受企业欢迎。
海关特殊区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以前如果接受区外企业产品加工订单,则是买卖行为,要征收进出口关税和增值税。复制推广自贸区新政策后,这些加工贸易企业接受境内企业委托加工货物,收取加工费时,海关只对加工费部分征税。这一新规让一大批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产能得到释放,也让区外企业可以借力区内先进技术设备和加工能力。目前,江苏省所有特殊区域都可以开展委内加工业务,2016年前10月委内加工业务进出口货值达3.7亿美元。(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