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廖岷:Fintech发展是全球大趋势 监管应尽快明确
廖岷称,“我个人对传统金融机构和Fin-tech,无论是开展业务还是股权上的合作,应该讲对我们国家的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是有益的,我本人也是非常赞成的。
廖岷称,“我个人对传统金融机构和Fin-tech,无论是开展业务还是股权上的合作,应该讲对我们国家的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是有益的,我本人也是非常赞成的。”
12月10日,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在金融城、新金融生态联盟举办的2016金融科技创新峰会上表示,Fin-tech发展是全球的大趋势,各个国家都在致力于打造本国的良好的金融科技的生态系统。长期来看这种创新会对我们整个金融业的价值链的各个方面产生广泛的影响。廖岷称,“我个人对传统金融机构和Fin-tech,无论是开展业务还是股权上的合作,应该讲对我们国家的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是有益的,我本人也是非常赞成的。”
廖岷表示,上海的基层工作中,金融科技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未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我们的探索,也取决于政府的态度,所以各个监管当局都要对此做出回应。特别是在监管标准如何实现与现有体系的恰当的融合,以及如何让科技的进步惠及所有的消费者等方面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据廖岷介绍,Fin-tech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起步阶段,包括网上银行、网上支付以及后来2009年出现的网络借贷,主要在新兴的发达市场;第二个阶段是2008年以后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发展,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新的业态每年都有80%到100%的增长;第三个阶段是现在开始到未来的长期的阶段。Fin-tech对我们整个金融业的重塑客户的行为、商业模式、金融服务业的结构都会有很大的影响,也是一个长期的挑战。
整顿和支持的关系问题,全球对Fin-tech高度重视的情况下。廖岷认为,我们国家有两个任务,一方面要专项治理,另外一方面也还是要考虑Fin-tech未来的行业的发展。专项治理是要把做非法集资的坏人从我们的行业当中赶走,但是另外一方面怎么让真正的创业者能够有生存和规范的发展空间?“这些关键问题的回答,也需要我们关键的政策尽快地落地和明确,让我们这个行业能够有一个健康的环境。”
廖岷指出,在监管的理念、监管的路径、监管的规则和监管的能力上,其实我们都还是有很大的改进的空间的。Fin-tech现在全球所使用的无论是监管沙盒,还是创新加速器,这些都是监管部门或者政府部门与业界合作的一些方式,这些也确实都值得我们借鉴。“而且只有真的借鉴了,我们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
据了解,第三届互联网大会的致辞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到了,无论是互联网还是金融科技,都要解决好普惠属性,出了风险不对,发展不好也不对。只有真正切实解决了我们整个生态系统中存在的这样一些问题,可能才真正能够规范和推动我们国家Fin-tech长远可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为廖岷发言实录:
谢谢主持人!各位先生们、女士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能跟大家一起探讨Fin-tech的话题,我从全球的Fin-tech发展的情况,包括全球监管的最新的情况,跟大家做一个沟通,最后谈一点规范和推动我国Fin-tech发展的考虑。
第一个是全球Fin-tech的发展的新趋势。
其实近期Fin-tech确实非常的引人注目,也是当前金融业和科技圈都比较热的话题。但其实作为一个行业来看,如果放在一个比较长一点的时间来看,它的三个阶段还是比较明显的,这是我们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经济理事会去年的一个研究报告,我们提出大概有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比较早期的,也就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起步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网上银行、网上支付以及后来2009年出现的网络借贷,主要在新兴的发达市场,并不在我们的市场。
第二阶段,2008年以后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发展,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新的业态每年都有80%到100%的增长,最有代表性的是我们中国的BAT三家公司。另外在这个方面传统的金融机构受的监管的严格约束,所以实际上显得有一点落后。这个业务的总量和占比在这个阶段Fin-tech公司占比非常小。
第三阶段,现在开始到未来的长期的阶段。所以我说实际上我们处在第三个阶段刚刚开始的位置。目前来看Fin-tech对我们金融业的冲击还不是一个一次性的事件,它实际上是一个比较长期的挑战,它对我们整个金融业的重塑客户的行为、商业模式、金融服务业的结构都会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这些新的进入者给我们讲了一些内容,Fin-tech的新进公司减少了获得客户的成本,获得了低垂的果实。但是长期来看这种创新会对我们整个金融业的价值链的各个方面产生广泛的影响。第三个阶段我们将要看到的影响和前面两个阶段都是不一样的。
现在大家知道全球银行业的ROE受到很大的打压,今年一年我们看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很多的银行业实际上是通过压缩成本来维持ROE的占比水平。Fin-tech在这个阶段的发展,未来一定会成为全球银行业,不光是我们Fin-tech公司,我们银行业本身怎么样来利用这些技术,来实现它的转型,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能或缺的手段,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之前讲的做一点金融的补充服务的概念了,完全是对金融业会有一个非常广泛的影响。
第二个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发达国家和新兴体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简单来讲,从两个比较来看,在成熟的发达市场,长期以来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整体还是比较广的,金融服务的满足度也比较高。所以实际上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支付发展之前,传统金融机构也已经用了大量新技术,包括互联网、网上银行的使用,这些都比较普及,客户的体验相对也比较好。因此我们看到的国外纯粹的科技金融类的公司,虽然出现得比较早,但是其实它的业务规模不太大。这些领域的先行者,现在看起来和我们国家的同类机构相比,规模是比较小的。
新兴经济体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国家的发展,金融科技的爆发式增长,也不一定遵守规律,它实际上是在我们金融深化不足的背景下的一种特殊的演绎,这里面有一些理性的,也有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共同发挥作用,主要原因刚才大家都讲了,我们国家市场目前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所谓爆发式的增长。
第三个方面,行业的发展目前从全球来看,更具普遍性和影响性,从规模来看,增长是比较快的。最近KTMG有一个报告,讲全球Fin-tech的规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3年大概39亿美元,2014年全球122亿美元,2015年191亿美元,今年8月份150亿美元,全年基本会持平甚至超过2015年的全球情况。
其次在地区的业务分布更加广泛,在50强领先的公司中有来自17个国家的,2015年的报告只有13个国家,现在法国、墨西哥、南非、新加坡的国家也首次入味了前50强,前100强35家公司来州美洲,25家来自非洲等洲,12家来自于欧洲。从业务来看,除了借贷、支付、财富管理之外,还有18家专门从事监管科技进入到100强,这也是很值得信息的事情,也是我们监管部门特别愿意看到的事情,未来它会带来一些新的含义。
接下来也是一个全球的新的趋势,就是更多的传统的金融业机构已经开始介入,一些各地的实际应用崭露头角。所以现在讲Fin-tech不只是我们科技公司的专用的术语或者我们的领地,实际上所有传统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等,他们也是属于Fin-tech行业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这样的参与实际上我们看到的很多的运用,比如说以区块链为例,他们组建区块链联盟,另外携手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核心业务的区块链的运用,有的是在内部推动一些特定领域的测试和试点,这些方面都有很多的例子。
在国内我们的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今年5月也成立了,在实践当中,比如说我们的上海华润银行和深圳前海的微众银行合作,在联合贷款备付金账户查询中已经试点使用了区块链技术,后来发现这种区块链技术实时对账的效果比传统方式好,传统的不平,区块链发现是平的,后来研究主要原因是在途的资金等其它的原因,但实际上区块链本身在账户对账给这些机构使用已经有了实际运用的场景。
第二部分,我给各位讲一下国际监管政策新动向,也是为了应对全球的新发展,我们今天也深刻感受到了全球监管对Fin-tech这个行业的监管的一个最新的重视。
因为实际上最早在我们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在各种场合,和我们的国际监管同仁在交流的时候,发现没办法交流,因为他们没在意这样一个现象,第二他们认为当时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多的因为我们的金融覆盖面不够,有金融压抑,这种特殊情况下的case。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跟他们的讨论是没有办法讨论的。
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无论是互联网支付,还是网络的融资,还是智能金融理财服务,还是区块链技术,各个监管当局,包括全球的主要的监管国际组织,都对这些不同领域的发展,和我们传统监管之间的关系做深入的研究。
大部分传统监管要求都是可以适用的,也有一些完全属于根本颠覆性的,比如说区块链最受关注,因为它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所以对于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对于监管角度来讲,目前还没有太多成型的所谓的意见。但是对于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情况,目前我们在支付环节上的监管要求大都是适用的,网络的借贷也和我们线下的传统的借贷,在风险管理上的监管的基本要求也都是差不多的。
目前看来整个的进展情况有几个层次的进展,一个是国际层面上,已经确定了基本原则,也出炉了一些初步的框架,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今年7月份G20各国财长制定关于G20数字普惠金融的高级原则,八项主要原则,六十六条行动建议,对相当长时间的全球各个国家的监管实践来讲,这个原则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是金融稳定理事会,在今年的3月份,通过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和分析框架报告,提出了一个监管总体的评估的框架。对整个Fin-tech的创新,其实会指导各个国家的监管当局,按照这个框架在最高原则的指导下,对各个国家自己的Fin-tech的发展的影响,和可能应该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分析。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全球有了一个基本差不多的共同语言,在这个共同语言下,各个监管当局是可以进行对话的,对于一些Fin-tech的行业发展的规律,和我们监管当中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共同交流的平台,这已经不再是某一个国家的case,而是一个全球的现象,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展。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上,大家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很多了,比如说境外的监管机构已经先行一步,开展了很多这方面的探索,同时提出了很多Fin-tech监管方面相关的问题。刚才黄教授演讲最后一部分,对于监管也提出了类似监管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一个是我6月份参与美联储举行的第一个全球关于Fin-tech监管的会议,今年10月7号,华盛顿国际金融协会的年会上,美联储的一位成员再次表达了美联储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与很多新的技术一样,Fin-tech有可能改善或者加快金融的发展。但是对于我们来讲,不仅是迁移之后带来风险的增加或减少,也要注意到这些风险的表示形成更加模糊还是更加清晰。在风险的金融中介机构和我们最后的终端用户之间,到底是怎么分配的。企业要部署任何一项新的金融技术,都必须对风险有完全的理解,并且要承担风险管理的责任。美联储今后每年都会发一份年度的报告,来总结目前行业参与过程当中的一些主要的发现,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报告。我们每年都可以关注美联储的这份报告和对全行业的总结。
另外一个是美联储在今年10月14号现任主席在他们的首届的Fin-tech论坛上,也提出了类似于刚才我们黄教授提出的一些问题。
英国大臣近日代表英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支持Fin-tech发展的经济政策,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另外新加坡、澳大利亚、阿联酋、中国香港也都对Fin-tech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而且都有一些相应的制度上的安排,来推动他们地区的金融科技的发展。
另外作为全球的智库,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谈到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时候也提出一个概念,我们提出技术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坏处到底怎么去平衡的问题,因为前三次工业革命当中的主要问题,全球之所以看到这么多新的现象,就是因为技术的进步在人们的受益的分配上,并不是做得那么好,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就包括我们的Fin-tech的发展,怎么样能让这个Fin-tech带来的技术的好处,能够在我们的广大的老百姓当中有公平和更好的战略分配,促进我们的整体的提升,促进机会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尽量减少。
所以说Fin-tech的发展也是一个全球的大趋势,各个国家都在致力于打造本国的良好的金融科技的生态系统。
最后,我简单地讲一讲我对当前我们国家Fin-tech的规范和发展的思考。
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上海的基层工作中,金融科技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未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我们的探索,也取决于政府的态度,所以各个监管当局都要对此做出回应。特别是在监管标准如何实现与现有体系的恰当的融合,以及如何让科技的进步惠及所有的消费者等方面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我对此有两个想法,整顿和支持的关系问题,全球对Fin-tech高度重视的情况下,我们国家有两个任务,一方面要专项治理,另外一方面也还是要考虑Fin-tech未来的行业的发展,因为我们的专项治理是要把做非法集资的坏人从我们的行业当中赶走,但是另外一方面怎么让真正的创业者能够有生存和规范的发展空间?这其实还是值得去考虑的。这里面也有一些关键环节亟待改进,专项治理当中一些比较关键的政策,还能不能够尽快地明确或者落地,能不能让这个行业市场参与各方,大家能有比较明确的预期,这样才有行业比较好的发展,投资者才知道到底要不要增加投资,创业者才知道到底要不要参与这项行业的投资。行业现有比较好的领头的公司,才知道怎么样去发展。
这些关键问题的回答,也需要我们关键的政策尽快地落地和明确,让我们这个行业能够有一个健康的环境。
而且现在如果把Fin-tech放在全球范围来讲,它可能是决定我们国家金融行业未来全球竞争力的很重要的方面,现在的传统金融业除了压缩成本,在有效需求非常不足,经济增长比较慢的情况下,Fin-tech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新的动力,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竞争力。而且我们看到全球的两种排名,如果按照数量和交易量排名,我们在全球都是数一数二的,美国国际贸易署公布的2016年的报告,2017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规模的金融科技市场。而且支付领域我们是排名第一的,这是从量上的排名。但是如果从其它方面来看,德勤最近发布的报告,营商环境来看,全球前十大Fin-tech中心,前9名都没有我们,中国最领先的城市是上海,在全球现在排第十。这样的一种不同的排名,它反映的一些问题,其实是值得我们行业从业人员,也值得我们政府部门,包括监管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去很好地考虑,我们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但是我有一个总体的想法,就是现在无论是我们的Fin-tech公司,还是我们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也应该把Fin-tech真正地作为一个自己转型所必须要的一个手段用好。
特别是我们的传统的商业银行,现在我们看到的全球趋势,无论是自己做,还是并购,还是和新的Fin-tech公司合作来做,实际上从长远来看都反而存在着一个共鸣和合作的空间。
最近的美国的知名科技媒体,BI,有一个Fin-tech的报告,里面讲到的是大部分受采访的传统金融机构都认为,他和Fin-tech合作是有好处的,80%的机构降低了成本,83%的机构认为提升了自己的品牌,54%的机构认为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我今年夏天去了一趟加拿大,加拿大的四大银行全部都和本国的Fin-tech公司有合作,而且把这些作为他们未来零售、批发、支付、结算等等各个方面的业务转型的最重要的着力点。
所以我个人对传统金融机构和Fin-tech,无论是开展业务还是股权上的合作,应该讲对我们国家的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是有益的,我本人也是非常赞成的。
最后一点,关于如何监管的问题,刚才前面两位同事也都做了很详细的讲解,不浪费大家时间。
我总是觉得在监管的理念、监管的路径、监管的规则和监管的能力上,其实我们都还是有很大的改进的空间的。Fin-tech现在全球所使用的无论是监管沙盒,还是创新加速器,这些都是监管部门或者政府部门与业界合作的一些方式,这些也确实都值得我们借鉴,而且只有真的借鉴了,我们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
在这次第三届互联网大会的致辞上,我们总书记也提到了,无论是互联网还是金融科技,都要解决好普惠属性,出了风险不对,发展不好也不对。只有真正切实解决了我们整个生态系统中存在的这样一些问题,可能才真正能够规范和推动我们国家Fin-tech长远可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给大家汇报的内容,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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