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普惠金融发展意见,支持小贷公司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江西省制定并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江西省制定并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到乡镇设立支农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加强银保合作,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意见》提出,创新开发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产品,设计符合农、林生产周期和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产品,设计符合农、林生产周期和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广信用贷款、小额贷款和并购重组等贷款品种。
《意见》提出,扎实做好县域金融服务工作。实施县域金融“六个一”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分别有一家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上市或挂牌企业、财政出资融资担保机构和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学习借鉴台州等地小微金融试验区创新经验,依托江西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延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南康区、万年县、弋阳县和崇仁县等县(市、区)开展县域金融改革试点,探索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以下为《意见》全文:
来源:江西省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