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7.8万亿元,比上年多2.4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44万亿元,同比多增1.17万亿元
《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7.8万亿元,比上年多2.4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44万亿元,同比多增1.17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5640亿元,同比少减788亿元;委托贷款增加2.19万亿元,同比多增5943亿元;信托贷款增加8593亿元,同比多增8159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1.95万亿元,同比多减8964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3万亿元,同比多605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24万亿元,同比多4826亿元。2016年1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3万亿元,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少2068亿元和1855亿元。
从结构看,2016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69.9%,同比低3.3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占比-3.2%,同比高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12.3%,同比高1.9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4.8%,同比高4.5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11%,同比低4.1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16.8%,同比低2.2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7%,同比高2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数据。
《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55.99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5.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63万亿元,同比下降12.9%;委托贷款余额为13.2万亿元,同比增长19.8%;信托贷款余额为6.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8%;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9万亿元,同比下降33.4%;企业债券余额为17.92万亿元,同比增长22.5%;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5.77万亿元,同比增长27.6%。
从结构看,2016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4%,同比高0.3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余额占比1.7%,同比低0.5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8.5%,同比高0.5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4%,同比高0.1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2.5%,同比低1.7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11.5%,同比高0.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7%,同比高0.4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同比增速为可比口径数据。
(本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