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独占鳌头 风险真实出表仍待解
中国外资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荣誉会长李思明接受采访时表示,租赁公司有迫切的需求去实现“真实出表”来缓解资本约束和优化财务报表,但是,从ABS产品销售看,资产质量本身难以确定,“风险完全转移”将使得ABS较难获得足额认购。
中国外资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荣誉会长李思明接受采访时表示,租赁公司有迫切的需求去实现“真实出表”来缓解资本约束和优化财务报表,但是,从ABS产品销售看,资产质量本身难以确定,“风险完全转移”将使得ABS较难获得足额认购。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真实出表”的能力归根结底在于融资租赁企业专业化、差异化、国际化发展模式,企业应以真实租赁业务形成租金资产的品牌效应和美誉度,给市场投资者以信心,以实现风险真实转移。
租赁资产证券化夺魁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8日,在交易所挂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中,租赁资产证券化共发行172只,占比20.38%;发行金额1645.66亿元,占比9.91%。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发行总额上,各基础资产类型中排名第一的都是租赁租金。
记者了解到,资产证券化的功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筹资,二是出表。融资租赁公司运用资产证券化开拓筹资渠道的能力已是炉火纯青。不过,租赁资产证券化实现“真实出表”的案例却很少。
李思明表示,要实现“真实出表”,需要风险资产以一个整体的概念出表,也就是说,作为劣后的租赁公司不能承担优先级持有人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看,实现“真实出表”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基本没有。
在“真实出表”的情况下,租赁公司几乎不再承担租金资产的风险,转而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因此,“真实出表”往往代表市场对于租金资产或证券化交易安排的高度认可,有助于作为发起人的租赁公司和作为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提高市场影响力。
“真实出表”并非易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认为,融资租赁公司“真实出表”有两大好处,一是缓解资本约束,二是优化财务报表。
按照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近年来,租赁行业资产规模增长迅猛,租赁公司的资本瓶颈已开始捉襟见肘。融资租赁企业要继续开展业务,形成新资产,不仅需要补充资本金“开源”,还需要通过资产证券化“真实出表”实现“节流”。
“是否实现‘真实出表’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大相径庭。特别是,独立第三方和厂商系租赁公司筹资渠道有限,优化财务报表对其意义重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实现出表,资产负债表上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应收租金减少,应收租金周转率下降,营运能力提高;如未能出表,资产证券化成为一种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负债表上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均增加,应收租金不变,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偿债能力下降。
不过,实现“真实出表”并非易事。“在美国ABS市场中,有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融资租赁资产和承租人风险进行信用评估,风险跟着资产走,从而实现风险‘真实出表’。而国内ABS是以现金流来划分优先级和劣后级,大部分ABS产品中,作为劣后级的租赁公司需要为优先级承担风险。”李思明说。
李思明还补充道,一个资产包如果有几百个承租人,国内又没有专业且可靠的评估机构提供评级,投资人很难识别其中的风险大小,租赁公司不得不承担相应风险来实现ABS的成功发行。
风险何以完全转移
“合理设计增信方式、租赁业务的低违约率以及承租人高度分散化,可以帮助实现风险出表。”业内人士分析道,不过,增信方式的风险承担机构必须是第三方机构。
以“远东宏信(天津)1号”为例,尽管该笔资产支持证券使用了证券分级、超额本金覆盖和外部流动性支持三种增信方式,但是,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远东国际租赁与远东宏信(天津)均属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三项增信方式承担风险金额占发行总额18%。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在远东宏信合并报表层面,租金资产全都不能“真实出表”。
而从银行间市场上第一家实现“真实出表”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的“工银一期”的案例上,可以发现除了使用证券分级、信用触发机制和部分租金预付三种增信方式,“工银一期”租金资产的承租人资信状况很好,仅4家承租人——成都市公交集团、满洲里达赉湖热电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承租人的加权平均信用等级为AA-/A+(中债资信)。“承租人的优良资信水平是该项目得以‘真实出表’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指出。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