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中小企业亮实招
2009-04-13 11:59554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日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技术创新,提升竞争能力。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日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技术创新,提升竞争能力。
《办法》规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企业申报国家及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可以提供最高不超过10%的配比资金 支持,每个企业最高补助和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 50%奖励给企业,第二年至第三年按环比方式将企业上缴新增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 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照《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 中心,一次性扶持30万元,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扶持10万元;企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于30万元和3万元奖 励。
《办法》规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企业申报国家及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可以提供最高不超过10%的配比资金 支持,每个企业最高补助和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 50%奖励给企业,第二年至第三年按环比方式将企业上缴新增所得税、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 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照《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 中心,一次性扶持30万元,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扶持10万元;企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于30万元和3万元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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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