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大主流消费金融经营模式
我国的消费金融业务从2007年开始起步,经过不断探索、创新与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的发展范式,尤其是随着近几年来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以及新经济形态的产生,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巨大的机遇与空间消费金融将是下一个激烈的战场。
来源:泥鸽靶
我国的消费金融业务从2007年开始起步,经过不断探索、创新与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的发展范式,尤其是随着近几年来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以及新经济形态的产生,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巨大的机遇与空间消费金融将是下一个激烈的战场。那么,消费金融的经营模式分哪几类呢?
1. 商业银行——传统信贷转型,注重产品创新和场景延伸。在传统信用卡、消费贷等产品基础上,创新信贷产品、延伸消费场景、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等;
2. 消费金融公司——依托牌照,深入经营。目前全国共成立了15家消费金融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既有类银行模式、亦有偏互联网模式,但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牌照,能够享受更多元的资金来源、更宽松的监管和更灵活的业务经营;
3. 互联网消费金融——基于电商主业衍生出金融服务。目前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多起家于电商平台,凭借自身消费场景、大数据优势向消费者提供分期购物、现金借贷服务等,如蚂蚁“借呗”上线一年累计发放 494 亿元贷款、授信用户数超过 3000 万,预计未来发展空间最为广阔。
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信用卡、汽车贷、消费贷等,由银行基于申请资料向客户发放贷款。目前消费贷款在银行的贷款总额中占比仍旧偏低,截至 2015 年末无论是信用卡贷款还是消费贷,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均处于较低水平,平均不到 5%和 2%。
考虑到消费信贷行业规模在未来几年有望保持约 20%的年均增长,而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增速约为 10%左右,因此预计消费信贷占商业银行总贷款的比重将持续提升。
客群定位上,商业银行对客户的筛选较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相应地在利率定价上也会相对较低。如建设银行与土巴兔合作的装修贷年化利率约7%~8%(一年期),中信银行的“公积金网络信用贷款”年利率最低约 6%~7%(一年期),而信用卡分期和贷款的利率稍高,约 10%~18%的水平(一年期),4月15日央行发布信用卡新政后,预计未来信用卡利率会有所下调。
一方面,近年来风险偏好的转变促使商业银行更加重视零售业务,消费金融成为信贷资源重点投放领域;另一方面,面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模式的竞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业务模式亦开始转型。商业银行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在于庞大的零售客户基础、大量的物理网点布局以及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1.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业务独立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A 股 16 家上市银行中已有 5 家控股或参股设立了消费金融公司,其中中银和北银消费金融均是银监会批准的首批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光大银行和宁波银行亦在积极筹备设立;
2. 创新信贷产品:除利用互联网改造贷款流程外,还积极创新信贷模式,如交通银行和浙商银行可用理财产品质押申请消费贷款,华夏银行和中信银行均开发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信用贷款的模式;
3. 延伸消费场景:与购物、装修、旅游等电商平台合作,如建设银行与土巴兔合作提供装修贷,宁波银行推出“汇通商城”挖掘消费需求。
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官方定义为“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最重要的特征即为“小额、分散”。自 2009 年银监会批准设立以来,目前已有 15 家消费金融公司相继成立,截至 2015 年 9 月末全行业资产规模达 510 亿元,贷款余额 460 亿元,服务客户数 560 多万户。
1. 从股东背景看,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由商业银行出资设立,此外零售和消费类企业也是重要的股东构成。
2. 从监管状况看,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要求与商业银行相比要更为宽松,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亿元,远低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 10 亿元,再如风险与资本管理上,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 100%,此外监管指标亦比商业银行要少。
3. 从资金来源看,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4. 从业务范围看,消费金融公司除了可以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外(个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 20 万元),还可以代销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以及从事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业务。
5. 从客户定位看,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定位“小额、分散”,因此客户的申请门槛低于商业银行,相应地贷款利率自然会更高一些。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贷款:
1. 审核申请资料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贷款;
2. 与购物平台/商户合作,将贷款资金支付给购物平台/商户,再由后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最后由消费者分期偿还贷款,即将消费金融嵌入到消费行为当中。
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价值仍旧显著,上市公司、零售企业乃至部分互联网平台均参与设立。如苏宁云商出资设立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生意宝出资 5000 万元参与设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资金端,消费金融公司除了可接受股东和子公司存款外,还可通过同业拆借、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2.产品端,不仅可以提供消费贷款,还可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以及提供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交叉销售、增值服务有助提升客户粘性和开发度;
3.风险端,消费金融公司可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一方面可利用征信数据分析用户信用特征,另一方面对借款人亦是一种约束、有助降低违约概率。
消费金融最大的特点是信贷对消费场景的嵌入和渗透,目前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都起家自或依赖于电商平台。当前的商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小贷/消费金融牌照+电商”模式和“P2P+电商”模式,而同时两种模式亦逐渐从购物分期付款的模式向单纯现金贷款的模式升级延伸。
1“小贷/消费金融牌照+电商”模式
以京东白条、蚂蚁花呗、苏宁任性付为代表商品分期购——“白条”和“花呗”。京东金融和蚂蚁金服分别依托京东商城和淘宝天猫搭建的消费场景,并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苏宁则基于消费金融公司牌照提供“任性付”。
上述产品均类似于赊账形式,消费者在京东商城、淘宝天猫(或其指定的合作商户)和苏宁易购购物可暂时赊账,未来以分期支付的形式偿还。相较于传统的消费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本身更加贴近客户,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亦更加便利。
现金消费贷——“金条”和“借呗”。在“白条”和“花呗”等商品分期贷款之后,“金条”和“借呗”两款产品的推出则代表京东和蚂蚁分别向现金借贷的延伸,消费者的消费亦不再局限于京东商城和淘宝天猫(或其指定的合作商户)。
2“P2P+电商”模式:以分期乐、趣分期为代表
寻找垂直细分领域作为切入点。以分期乐、趣分期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与阿里、京东相比,电商业务并不占优,因此选择细分群体为切入点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最典型的如大学生/年轻白领群体。分期乐成立于 2013 年,即是从校园起步,打造 3C 数码、运动户外、洗护美妆、教育培训、吃喝玩乐等多个消费金融场景,目前客群包括大学生、白领、蓝领等。
P2P 平台是重要的资金来源。由于这些分期购物平台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相比并不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而小额贷款、消费金融牌照的门槛相对较高,因此对接 P2P 平台以及 ABS成为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如分期乐既接入了体系内的桔子理财,也将债权卖给外部的积木盒子、拍拍贷等 P2P 平台。除此之外,亦有部分电商平台引入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资金,如土巴兔与建行和招联金融合作。
盈利模式上:
1.部分平台通过资金端与资产端的价差实现盈利,如分期乐、趣分期、校园贷等基于 P2P 模式连接投资端和融资端,收取利差或服务费;
2. 部分平台利用分期购服务吸引客流,通过销售商品和服务实现盈利,如点分期等装修分期平台、首付游等旅游分期平台,贷款利率多低于分期乐、趣分期等分期购物平台,表明金融服务只是获客和营销手段,盈利仍旧依靠商品销售实现。
在产品布局上,与京东金融和蚂蚁金服类似,这类平台亦实现了由分期购物到现金借贷的延伸。分期乐目前除了信用消费外,还提供“取现”服务,即类似于“金条”“借呗”的现金借贷产品。相对而言,现金借贷利率较商品分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