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系ABS平台第一单挂牌产品诞生记
11月10日,“长江养老—太平洋寿险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在上海保险交易所(保交所)正式挂牌发行并交易,成为保交所自今年6月揭牌以来第一单产品(当然也是第一单ABS)。
作者| PengFei(作者微信号:1246392535)
来源| 固收ABC(ID:FiccABC)
原标题:ABS的另一片天空——谈保交所第一单资产支持计划与保监系统ABS的发展
11月10日,“长江养老—太平洋寿险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在上海保险交易所(保交所)正式挂牌发行并交易,成为保交所自今年6月揭牌以来第一单产品(当然也是第一单ABS)。
一、长江养老-太平洋寿险保单贷款ABS
该ABS原始权益人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SPV)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太平洋寿险以被保险人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发放的保单贷款(借款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的,则借款人借款及质押均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ABS采用限额内分期发行模式发行,总规模为50亿元,拟分为4-5期发行,其中第一期总规模为10亿元。产品概况如下:
资料来源:长江养老保险
基础资产方面,该资产支持计划采用循环购买的方式,每笔基础资产需满足:
本金金额至少为人民币100元且不超过500万元——防止单一基础资产集中度较高,该产品第一期模拟资产池涉及172,655笔保单贷款,单笔贷款最大金额为129万元;
借款利率不低于4.5%——保证基础资产与产品端收益率之间形成一定超额利差;
保单贷款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时间暴露风险较低;
均有保单质押——提升偿付安全系数。
产品信用增级方面:
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第一期产品优先A级受益凭证可获得优先B级和次级受益凭证约9%的信用支持);
超额利差(第一期产品模拟资产池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5.34%);
不合格基础资产赎回和置换。
无论从产品基础资产状况还是信用增级方面,该ABS都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优先A级收益凭证最终被几家银行和保险公司认购,其预期收益率也是比全市场第一单保单贷款“太平人寿保单质押贷款2016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今年6月份在上交所发行)优先级份额低了50BP左右(当然还受交易结构,期限以及当时利率环境等因素影响)。整体来说,保交所第一单ABS发行结果还是比较成功的。
二、保交所介绍及成立意义
提到保交所,可能很多人还比较陌生,其全称为“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国务院批准下由91家股东(主要为国内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保险交易所,期初认缴资本为22.35亿元。保交所定位于为保险资管产品提供发行、转让的平台,其成立使得保监会也有了自己主管下的交易所,为庞大的保险资管产品的成立、交易及发展都带来积极的影响。
对于作为保险资管产品之一的ABS来说,保交所成立的意义更为重要。当前ABS市场发展火热,市场也基本形成银行间ABS与交易所ABS(此处“交易所”特指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庭抗礼的局面,2016年1-8月份,银行间ABS发行总规模为1590.60亿元,交易所ABS发行规模为2463.48亿元。而对于保险ABS来说,虽然在体量上无法与上述两个交易场所相比,但早在长江养老-太平洋保单贷款ABS之前,保监系统ABS早有发展(具体参见下文),但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发行交易,保交所成立其中一个意义就是为保监系统ABS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使得在监管层面形成银监央行系统下的银行间ABS、证监系统下交易所ABS、保监系统下保险ABS三足鼎立的局面。
三、三个交易场所ABS的比较
不同于银行间ABS的SPV为信托公司成立的信托计划、交易所ABS的SPV为券商或基金子公司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保监系统ABS的SPV是保险公司成立的资管计划,这是三个监管系统下ABS的最大区别,三个不同交易场所下对应的产品名称分别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名称都体现了ABS的本质,即有一定的“资产支持”。
四、保监系统ABS的发展与相应规定
(一)“资产支持计划”时代
谈到保监系统ABS的发展,首先要提到的是保监会于2015年8月份发布的《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基础资产、受托人、原始权益人的要求都做了说明:
由上表,《办法》要求受托人内控合规、无重大历史污点外,还要求其具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或者不动产投资计划运作管理经验,其实该标准也只是一个基本标准,因为对于保险资管产品来说,基础设施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才是其主流产品:根据保险资管业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共注册保险产品121项,合计注册规模2706.1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42项,注册规模1027.45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69项,注册规模1019.68亿元;股权投资计划5项,注册规模465亿元;项目资产支持计划5个,注册规模194亿元。无论是注册项目数量还是注册规模,基础设施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都占绝对的大头。因此,对于单个保险资管公司来说,其拥有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或者不动产投资计划运作管理经验也是其业务能力的基本体现。
《办法》对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并没有做过多的限制(包括没有要求原始权益人必须为保险公司、基础资产必须为与保险有关的标的,不要受长江养老—太平洋寿险保单贷款ABS的影响),只要原始权益人无重大历史污点、基础资产真实且权属明晰都可以被证券化。
《办法》出台后,“民生通惠-远东租赁1号资产支持计划”于2015年11月被保监会核准通过,成为第一单新规出台后的保险ABS,该计划受托人为民生通惠资管、原始权益人即为交易所ABS发行大户的远东租赁,基础资产为远东租赁的租赁资产。总体来说,该项目与交易所发行的远东租赁ABS除去SPV由券商(资管)变为保险资管外,并没有什么区别。
之后,又有几单保险资产支持计划被保监会核准设立,但数量偏少,笔者在保监会的网站上只看到4单核准设立的:民生通惠-东方邦信资本1号资产支持计划、华夏久盈-华融金融租赁资产支持计划、太平-湖北联投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平安-长城资产资产支持计划。
(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时代
在《办法》出台规范资产支持计划之前,保监系统ABS的规范文件是2014年7月份由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发布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口径》”),相应的产品多名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早在2012年就试点运行了。与当前的“资产支持计划”相比,“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名称多了“项目”二字,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主要在基础资产层面。不同于《办法》并未对“资产支持计划”基础资产做出详细的限定,《监管口径》中对“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基础资做出的限制规定为“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企业商业贷款、住房及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融资贷款)、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由此,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更像当前银行间ABS与交易所小额贷款类ABS。第一单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是新华资产设立的、融资人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资产为东方资产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除去该产品外,笔者看到民生通惠资管的官网上目前还放着“阿里巴巴1号、2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两只产品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成立)的信息,原始权益人为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很像当前交易所借呗系列ABS。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发展并不强势,2015年1-10月,共有5单、总规模总计194亿元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在保险资管业协会注册(同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注册38项,规模691.95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注册53项,规模814.08亿元);2015年10月后,伴随《办法》的出台以及新型资产支持计划的出现,就再也没有新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在保险资管业协会注册过。
综上,保交所的成立开启了保监系统ABS发展的新局面,使已经“弱势发展”一段时间的保监系统ABS有了一个固定的发行交易场所。在三大交易场所ABS交易结构、基础资产以及当前ABS都缺乏流动性的背景下,“姗姗来迟”的保交所ABS与银行间ABS、交易所ABS有望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笔者推测,未来三大交易场所ABS的关键竞争点是发行的效率以及SPV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