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
如果销售商出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来源:法邦网 金纬保理
如果销售商出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根据《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根据上述规定,在卖方保理商履行了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根据《合同法》,买方可主张的抗辩主要有:一是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债务不存在抗辩权;四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五是债务履行不当抗辩权;六是债务抵消权抗辩;七是留置抗辩。一旦出现上述抗辩,保理行必将因不是基础交易合同的当事人而无法判断抗辩是否合法成立,保理行将陷入商务纠纷,造成风险。
如果所转让给银行的应收账款债权本身存在法律问题,将制约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影响保理行债权的合法实现。具体来说,受让债权的合法性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务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是商务合同是否完全生效。例如,商务合同的签署人是否获得相关授权等;
三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合法。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属于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围;
四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超过销售方的经营范围。
如果购销双方互为关联客户,就有可能会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务合同来向银行骗取保理融资资金。如果保理行受让了虚假商务合同项下的债权,对银行将造成极大的损失。
如果购销双方存在相互交易的情况,有可能会出现双方将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影响银行债权实现。
以上便是保理业务的含义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希望能帮您解决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律师,更好地解决您在生活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