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可行性报告 华锐风电投资被董事反对
作者:袁元 来源:号外财经网
作者:袁元 来源:号外财经网
10月24日晚,华锐风电(601558.SH)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项目公司推进风资源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共有9名董事参会,8票同意。
《号外财经》发现,虽然上述议案获得通过,但公司董事陈雷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有3点:未提供为公司内部决策使用的《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供所列项目的开发计划署;未提供待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分析报告。综合以上原因,其无法判断该议案所列风电项目是否具备开发条件和是否具备开发基础。
资料显示,根据上述议案,华锐风电拟在陕西、山西、辽宁、河南、广西等省(区)项目开发工作过程中,根据具体项目的开发进度,分别在项目所在地市、县(区、旗)注册成立子公司,累计不超过 18 家,注册资本各为 1000 万元。
如果成立累计不超过18家子公司,按照每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计算,则公司需要用累计不超过1.8亿元资金来注册。
公司表示,为推进风资源项目前期工作,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有利于带动公司订单增加,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号外财经》查阅华锐风电2015年年报发现,陈雷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曾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综合部主任,战略运营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