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董事长陈福泉遭调查 定增要出事了
作者:袁元 来源:号外财经网
作者:袁元 来源:号外财经网
10月21日,一则上市公司董事长被调查公告引人注目,一处“弟弟违规哥哥受罚”的戏码上演,同时彰显监管层规范上市公司信披的决心。
松芝股份公告称,2016年10月19日,董事长陈福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该公司称,该调查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无关。调查期间,公司及董事长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相关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强调,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该事项可能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工作具有一定影响。
目前尚不知陈福泉因何事被立案调查。但号外财经注意到,2015年7月,松芝股份控股股东、陈福泉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成(陈福泉之弟)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当年年底受到公开处罚。经证监会查明,陈福成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松芝股份”2388.76万股,减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5.91%。其中,2015年5月22日,陈福成减持达到松芝股份总股本的5%后,继续违规减持372.17万股,违规减持金额8072.02万元。
弟弟违规哥哥忙补救。号外财经发现,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后,陈福成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泉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80.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这次增持的确赢得了监管层的宽容。证监会当时认为,陈福泉在违法减持后大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证监会最后认定,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对陈福成予以警告,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并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
似乎,这事就这样翻页了。可是,陈福泉遭调查这次被查,仍让人不得不想起过往案件。
号外财经重点观察了松芝股份近日的基本面数据并无异常,该公司10月21日的公告中强调“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工作具有一定影响”,不免让人猜测,莫非董事长被查与定向增发有关?
今年6月7日,松芝股份公告称,拟12.63元每股定增约1.25亿股,募资不超过15.8亿元,投向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控制系统、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定增中,公司董事长陈福泉拟以现金出资认购1583.5万股,涉资19999.60万元。如此规模的资金来源,让人们唏嘘不已。公告当日,该股一字涨停,17天累计上涨33.22%。
号外财经还注意到,该公司近期多次公告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据悉,公司2015年8月24日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今年7月22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4000万元;9月29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4000万元。在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董事长陈福泉有无违规情况,我们暂时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