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看病结算、医保制度有变化!人社部这些调整让你获得更多实惠
10月9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丨来源:新华社、中新网微信
10月9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资料图
明年底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资料图 韩章云 摄
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
目前,国内的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
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据人社部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明确2018年1月实现“二合一”。
此外,中新网记者发现,在20省份中,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在内的大部分省份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但陕西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则提出,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民众能享受到啥优惠?
1、新农合医保用药目录扩容
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提供的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对不少新农合参保民众来说,整合后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比如,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2、医保报销比例就高不就低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遵循“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北京方面,依照当前门诊报销政策,城镇居民一个年度门诊报销封顶线是2000元,而新农合是3000元,按照医保待遇不降低的原则,政策合并后,城镇居民的门诊报销比例有望提高。
上海方面,从住院待遇一项来看,整合前,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比例最低为60%(60岁以下),新农合最低只有50%,而整合后统一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