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八大核心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证保“三会”和相关部委的支持指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上海自贸区紧紧围绕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
来源:金融时报
文/张新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证保“三会”和相关部委的支持指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上海自贸区紧紧围绕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积极当好金融改革创新的“破冰船”,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绩。这些成绩概括而言就是:搭建了一个以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建立了一套适应新金融制度的事中事后管理系统——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推进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等八大核心金融改革,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上海自贸区有效发挥了全国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各个要素已基本建成。
搭建了以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
按照国务院关于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人民银行和上海市会同各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金改51条”和“金改40条”,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上海银证保“三局”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原则制定了25项落地实施细则,确立了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总体框架。这个框架的核心就是简政放权和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取消一系列行政审批,即使保留行政审批的也大幅简化了程序。
人民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出了全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不搞事前行政审批;大幅放开境内外主体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取消境内主体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行政审批。外汇管理方面,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发布全国首份银行业市场准入报告类事项监管清单,首创自贸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推进中资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授权制度创新,率先明确非居民理财业务监管规则。取消区内银行、保险机构部分准入事项和高管的行政审批。首批民营银行华瑞银行在自贸区成立,申港证券、华菁证券两家多牌照的合资证券公司获准设立。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将产品管理方式由审批备案改为协会注册,实施一年累计注册产品1200余个,超过前5年航运保险产品审批备案总和,全国11家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全部落地上海。
创建了适应简政放权新金融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为适应上海自贸区金融简政放权和负面清单管理的新形势,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人民银行在上海创设了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系统。该系统建立了“一线审慎监管、二线有限渗透”的“电子围网式”事中事后管理环境,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逐企业、逐笔、全口径、7×24小时的实时大数据监测。自由贸易账户提供了包括跨境融资、跨境并购、跨境理财、跨境发债等在内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下的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支持了“黄金国际板”和上海清算所推出的自贸区航运指数及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等。
截至今年8月末,上海市所有金融机构皆能直接或间接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5.8万个,办理跨境结算折合人民币7.7万亿元,涉及10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4万家境内外企业。3年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的风险管理功能经受住了考验,上海自贸区没有发生一单风险事件,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套利的管道,跨境资金平稳有序,中央领导高度肯定了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在事中事后管理和防范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八项核心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上海自贸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坚持推改革与防风险并重,在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金融市场开放等核心金融改革上先行先试,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性的金融制度和防范风险的新制度,为其他自贸区和全国金融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操作样本。
一是率先建立宏观审慎的资金跨境流动管理制度,推动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以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建立了“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模式。将宏观审慎管理功能内嵌进自由贸易账户系统,依托系统的宏观预警功能和自动计算监测微观主体的境外融资上限功能,实现了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不经行政审批,就可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同时,对跨境融资规模、币种、期限等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在实时防范外债风险的前提下扩大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截至今年8月末,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获得的本外币融资总额折合人民币6331亿元,人民币平均利率为3.93%,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创建利率市场秩序自律组织,率先在全国实现本外币利率的完全市场化。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成立了“利率市场秩序自律委员会”这一利率稳定机制,由上海15家规模最大的银行为理事,指导各银行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利率水平,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率先成功实现了“存款不搬家、利率不上升”的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随后,人民银行参照这一模式,在全国实现了本外币利率的全面市场化。
三是加快人民币资产市场的开放,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紧密结合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国家战略在上海的落实,通过扩大引进境外投资者,满足其持有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将上海打造成为全球人民币跨境使用、投资、交易与清算中心,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化程度有了根本性的提升。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幅放开境外主体参与投资,已有320多家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取消境外央行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限额,吸引境外央行全面进入上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代理37家境外央行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4456亿元。“熊猫债”发行取得突破,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境外发行人已累计发行“熊猫债”185亿元。
在同业拆借市场,引入8家境外清算行参与境内同业拆借交易。推动16家金融机构通过同业拆借中心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面向国际发行了47.5亿元的跨境同业存单。
在外汇市场,先后允许境外央行、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市场与国际不断接轨。目前,参与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达到41家。
在资本市场,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基础额度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在衍生产品市场,实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管理,建立航运和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平台,上海清算所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不断扩展。
在跨境人民币交易结算方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上线运行,19家境内中外资银行直接开立账户开展跨境支付清算业务。不断拓展跨境人民币使用范围,稳步推进人民币境外借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创新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快速增长。
四是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加强上海自贸区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启动证券“沪港通”,开创了风险可控的跨境证券投资新模式,推进资本市场“点对点”双向开放。推出黄金“国际板”和人民币计价的“上海金”,推进“点对面”全方位开放。成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完成原油期货产品设计和配套制度。合资成立中欧国际交易所,欧洲离岸人民币证券市场正式运行。成立上海保险交易所,设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筹建全国性票据交易机构、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率先推出场外市场外汇期权交易中央对手清算服务。
五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按照“区内优于区外”的政策导向,大力简政放权,率先开展外汇资本金和外债意愿结汇试点,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改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这些措施极大地便利了对外贸易和投资。
六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建立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监测分析和管理体系。在市场高度开放的自贸区,最重要的金融风险防范手段就是“三反”制度。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做法,制定了以风险导向的拒绝客户机制、创新业务洗钱风险评估、跨境业务审查和名单监控为核心的自贸区“三反”制度。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了跨境资金流动实时监测室,建立了自贸区“三反”资金监测系统和可疑交易报告机制,系统对接海关、税务等部门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重点监测涉及洗钱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产品和过度利用避税天堂的异常跨境交易等可疑行为,可以有效拦截高风险主体的非法交易行为。同时,服务中央反腐败的大局,积极配合做好打击腐败分子跨境洗钱的工作。
七是加强自贸区信息的共享,研究构建“三位一体”的金融风险监测与管理系统。首先是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的着重点是跨境金融活动,其功能是对上海地区的跨境金融活动进行7×24小时、逐笔、逐企业的实时监测,对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其次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综合监管监测分析系统。该系统的着重点是上海地区的日常金融活动,覆盖上海各行业、各市场的金融业务活动。再次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探索建立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系统,对占上海信贷总量三分之一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实施全方位监测与管理。
八是探索实施金融综合监管,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成立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和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形成了以市场全覆盖为目标、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以监管合作为保障、以综合监管联席会为平台、以业界自律共治为补充的金融综合监管新方案。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跨境金融活动和跨行业、跨市场等复杂金融活动的监测。在境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波动加大的情况下,上海金融体系和跨境资金流动没有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始终保持稳健运行态势,为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
形成了二十余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经把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16项金融制度推广至全国,涉及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外汇管理和支付结算五大方面。银监会已将简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高管准入等4项制度在国内其他3个自贸区不同程度地复制推广。保监会已将保险业简政放权、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等政策复制推广至国内其他3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有效发挥了全国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在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联动效应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取得重大进展,各个要素也已基本建成。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了1463万亿元。证券市场股票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二,年末股票市值位居全球第四,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保持全球第一。金融机构总数达到了1478家,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开业,上海保险交易所等一批重要的金融要素市场相继落户,金融业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凸显。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金融业增加值(2402亿元,同比增长17.1%)占GDP的比重达18.5%,比2013年上升5.4个百分点,金融业的支柱作用日益突出。
以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目标 推动新一轮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
过去3年的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都是一些核心的金融改革,代表了国际高阶经贸规则的前进方向。实践证明,这些改革为全国提供了样本,为实体经济提供了跨境融资等新的金融服务。实践证明,这些改革经受住了金融市场波动的考验,改革中没有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没有出现过重大的个案风险。这些都表明,上海自贸区完全有能力承担进一步的改革重任,为全国闯出一条新的改革之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对标国际高阶经贸规则,对标全面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对标国家经济金融战略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要以继续落实上海“金改40条”为重点,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的可兑换程度,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建设人民币国际化的全球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的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对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战略的金融服务;推动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人民币资产池,吸纳和有效使用市场充裕的流动性;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建设跨境、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综合监测中心,继续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通过新一轮的金融改革,上海要继续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要继续当好金融改革创新“破冰船”的前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