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如何执行,民间借贷适用哪些担保方式
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
来源:法邦网
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本身就有异议的。那就只能诉讼处理了。起诉,然后赢得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好在提起诉讼前,就摸清对方的财产。 最好是银行的存款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
(一)你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情况,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自己的等额财产进行担保。
(三)胜诉后,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要求财产保全的对方财产了。或者胜诉后,你再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一般要求你自己提供对方财产在哪,当然银行的存款等,法院会去查询冻结的。其他的财产,你不提供,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替你去查的。
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民间借贷虽然属于担保对象,但只适用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不适用留置和定金担保。
(一)留置不适用民间借贷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律规定处置财产换取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留置对象是动产,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其他有关合同的动产标的物。当这些合同中的债务让你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从而保证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民间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只是金钱货币而不是动产,因而不可能出现可以留置动产的情形;再者,金钱货币虽然也可以留置,但留置金钱货币作担保,完全违背民间借贷的目的,所以民间借贷不可能适用留置担保。
(二)定金也不适用民间借贷担保。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部分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结算或者返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债权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人借款本身就是为了取得金钱使用,贷款人如果要求借款人支付定金担保,就等于少支付民间借贷合同约定数额的贷款,这不符合民间借贷的目的,所以定金也不适用贷款担保。
(三)贷款人在出借时,如果以定金、违约金名义就扣留部分金钱的,属于预先扣除本金行为,而预先扣除本金是非法的。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如何执行,民间借贷适用哪些担保方式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