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角度看汽车消费贷款风险!
随着汽车市场的持续火热,消费者贷款购车已成为主流的汽车消费模式,现阶段车贷市场贷款总额高速增长,虽然个人汽车贷款总体违约率仍然能很好控制,但借款人违约风险依然是汽车金融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本文将从三个角度来解读汽车金融公司车贷风险。
来源:当人之家
作者:王小明
随着汽车市场的持续火热,消费者贷款购车已成为主流的汽车消费模式,现阶段车贷市场贷款总额高速增长,虽然个人汽车贷款总体违约率仍然能很好控制,但借款人违约风险依然是汽车金融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本文将从三个角度来解读汽车金融公司车贷风险。
借款人个人角度的违约风险
这一类客户中要么所有资料齐全,以骗贷为目的;要么本身工作欠稳定,持续还款能力不足,进行车辆贷款后,根本不考虑如何及时偿还贷款的问题。道德风险是个人汽车贷款违约原因中占比非常高,但车贷市场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往往对道德风险难以进行有效评估。
众所周知小额车贷的本质是消费贷款,现阶段小额车贷的贷款期限主要为24期和36期,贷款期限远远超过小额消费贷款期限。期限越长,对于工作生活欠稳定的借款人来说风险越高。
申请人过高估计了未来的收入水平而超前超高消息,导致贷款购车后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本息。最常见的案例便是借款人因为行业特征在旺绩拿到了高工资,预期未来每个月都有这个收入水平而选择超前超高消费;另外,汽车经销商的政策诱惑,有些客户原本不打算贷款购车或者暂时没有足够资金,会受到零息和低息的诱惑,参与到贷款购车中来。
借款人无真实用车需求或者实际用车人不具备贷款申请资格时,借款人替他人出面购车和签订贷款合同,就是我们俗称的代购。代购发生,便存在实际用车人的情况,一旦借款人隐瞒代购事实,风险便无法有效识别。
汽车金融公司角度的风险
现在车贷申请环节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材料通过合作的汽车经销商或者汽车金融公司融资顾问提交至汽车金融公司,借款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材料中反映不了的信息由经销商和融资顾问直接掌握。经销商的利益自然来自于更多地销售车辆,业务员的利益也来自于更多的业务提成,实际经营中,经销商、业务员为了自身利益帮助隐瞒重要信息的故意行为,甚至直接对材料做假和行为,使得该贷款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
首先,审批环节的信息不对称。目前车贷审批的局限性主要集中在车贷审批的信息不对称上。非善意借款人会对于自身信息进行刻意隐瞒,而恶意借款人更会以欺骗手段伪造个人信息,来申请贷款,现阶段汽车金融公司对于借款人的资信获得途经又普遍具有局限性,这种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审批结果的非有效性。
其次,信用评估内容不全面。现阶段大部分汽车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简单化,仅限于几项基本资料,这直接导致无法借款人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估。再次,信用评估方法缺陷。任何一种信用评级体系,均是建立在足够的有效信息、全面的评估内容之上的,而信息的不对称和评估内容的缺失,必然会使汽车金融公司的信用评估方法简单化、形式化。
个人汽车贷款群体复杂,贷款金额较小,标的物变现、转移快,必然会产生高额的贷后管理成本。目前市场上的汽车金融公司普遍存在贷后管理缺失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风险和采取有效措施。
行业外部环境引发的风险
由于汽车市场新款上市的速度越来越快,市场车价的不断下跌,使得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所买的车辆不断地贬值,申请人将车拿到二手车市场上出售可能还抵不上其所余的贷款额,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出现还款能力不足时很有可能不愿再继续还款,任由贷款人处置自己的车辆。贷款车辆通常以车辆本身作抵押,收回车辆处置后很可能不能偿还欠款。
汽车金融公司为了保持贷款的长期增长需求,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往往采取激进的策略,这种策略表现为贷款量的扩张即过度授信,盲目过度授信的结果是必然导致不良贷款率的不断上升。汽车金融公司间的这种不良竞争关系使自身通过贷款获得的利润日益减少,削弱了各汽车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当前我国对汽车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并未完善,这种不完善体直接影响着汽车金融公司运营过程,现阶段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依据《合同法》与《担保法》来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本身就存在相应的风险。而随着汽车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家出台相关法律和制度是必然,法律条款的出台和变更,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汽车金融公司原有的合法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