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营改增”利弊

2016-09-17 22:421714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中国金融业(以银行业为主体),适用6%的税率。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其营改增改革对上要衔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下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因此未来将给中国银行业带来什么影响、能否给实体经济成功减税,更是备受各界瞩目。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中国金融业(以银行业为主体),适用6%的税率。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其营改增改革对上要衔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下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因此未来将给中国银行业带来什么影响、能否给实体经济成功减税,更是备受各界瞩目。


中国银行业征收的流转税主要形式是营业税,计税基础是营业收入,主要分为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净收益三类,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其中净利息收入占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70%以上,但计税基础却是毛利息收入而非净利息收入,无论商业银行能否盈利,都要按照毛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这也是商业银行非常注重净利差、净息差指标的重要原因。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计税基础为手续费和佣金类的全部毛收入,支出同样不能用于扣除。这些因素使得中国商业银行的整体税负偏高,实际营业税率长期在6%以上,间接导致融资成本难以下降。


在中国,银行业推行营改增的目的,首先要实现税收中性原则,避免重复征税。营业税税制的最大问题是商业银行自身购买的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在被征收营业税后,无法向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下游实体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下游实体购买金融服务后,也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这违背了税务上不重复征税的中性原则,加重了实体企业的税负,这也是营改增的初衷。其次,银行业的整体税负之所以偏重,主要原因就在于银行业的计税营业额大部分并非以净价征收,比如以利息收入为计税基础,利息支出不做抵扣。而多数发达国家均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金融资产交易等核心业务免税。


至于本次营改增方案,外界认为实际上并没有一步到位,仅是一个过渡方案。试点办法规定,贷款相关服务产生的利息、费用、佣金等支出均不得作为企业的进项抵扣税额。而且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的范围定义的相当宽泛,除一般贷款外,金融商品持有、信用卡透支、买入返售、融资融券、票据贴现、转贷、押汇等业务的利息收入都被归纳在内。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与其贷款服务相关的下游非金融企业的增值链条仍未被打通,下游企业理论上仍旧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


此外,对商业银行收入“大头”的利息收入,仍是按照毛利息征税,而不允许利息支出进行抵扣,这被认为是违反了增值税环环抵扣的本质内涵。还规定对金融商品转让按交易收益缴纳增值税,且卖方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而金融商品转让是否具有增值环节,是否应当豁免增值税,也一直具有争议。总之,进项抵扣不充分,有可能加重而非减轻银行业税负。


当然,但本次试点方案还是不乏亮点的,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除个别条款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外,均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款。在目前的银行业营改增方案下,若要完成中央政府对行业税收只减不增的承诺,这一条将是关键。


银行业的营改增是一项巨大改造工程,周期长、影响广、涉及的系统改造风险也高;除了IT系统外,银行还需要在财务流程、人员配置、营改增培训等方面进行配套布置,这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所以本次采用过渡方案是务实的,从求稳的角度看也是合理选择。从长远角度讲,营改增是一个长期过程,只能采用渐进方式。


对于未来银行业增值税方案应该怎么改,会有哪些选择,各方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选项是仍对毛利息收入征税,允许进项抵扣,并允许银行对贷款类服务的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打通上下游环节。这一方案的核心仍然是本次营改增试点办法采用的方案,弊端在于不符合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增税的内涵,会造成银行成本环节抵扣链条断裂,加重银行税负。虽然本次试点办法规定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除特殊规定的情况之外,普遍可以全额进项抵扣,银行业有可能保持税收只减不增,但从提升中国银行业竞争力的角度考虑,并非长久之计。


第二种选项是仿效欧盟和OECD国家,对贷款、金融资产交易等核心中介业务免增值税。但目前国内银行业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长期在70%以上,按照目前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营改增后的减税幅度将达80%以上,对财政收入将产生巨大冲击,显然不符合财政平衡的总体要求。


第三种选项是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只针对净利息(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征税,同时允许进项抵扣,并允许银行给金融中介业务的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个方案被认为既符合营改增后税收只减不增的总体方针,又能满足税收中性和财政平衡的需要,税负的减轻对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也是大有裨益。据测算,该方案下银行业实际流转税能减少1个百分点以上。


未来营改增方案不论如何修改,核心都是要针对净利息征收增值税、允许全额进项抵扣,打通银行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增值链条。以往针对毛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商业银行为了盈利都尽可能扩大存贷款利差,大幅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营改增后,如果只对净利息收入征税,流转税负减轻,理论上就可以降低对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定价,直接减轻社会融资成本,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这对今年中央五大工作任务之一的“降成本”,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并会推动经济增长并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本次中国银行业营改增方案虽有亮点,整体属过渡方案。这是一项巨大的长期工程,未来方向是针对净利息征收增值税、允许全额进项抵扣,打通与上下游企业的增值链条。只要改革方向和具体方案正确,最终会减轻社会融资成本,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增长并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来源:中国资金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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