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否认推集合担保 大连模式或可取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工信部将针对集合发债出台有关集合担保的通知。”4月2日,《华夏时报》得到工信部的正面回应:最近不会出台上述通知。
所谓集合债券,就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的官员向记者表示,河南等地在尝试联合几家担保机构为集合债做担保,但这种“集合担保”模式并不成熟,工信部暂时也不会推广。
在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融资瓶颈的环境下,集合债成为为数不多的中长期融资工具,而目前由于优质担保机构的缺失,信用不足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正面临夭折的危险。
传言也许是假,但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困难是真,中小企业和地方政府期盼集合债担保环节能够早日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而有望4月底5月初上市的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有望破解这一难题。
集合发债需集合担保
集合债并非新鲜事,2007年我国便有运作先例。国内首只中小企业债券“07深中小债”当年发行,其担保方是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紧接着发行的“07中关村[5.39 -3.23%]债”,国开行虽未以担保方参与,但为该债券提供了再担保,在为企业增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市后,“07中关村债”发行首日告罄,而“07深中小债”更是获得1.2倍超额认购。“国开行参与是两只债券获得成功发行的主要因素。”上述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但好景不长,银监会2007年10月颁布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银行“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国开行不能再成为集合债项目的担保方。
缺少作为担保方的银行的支持,此后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不是很顺利。“07深中小债”的第二期集合债从去年8月开始申报,由深圳市三家担保公司共同担保,但至今仍未得到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的审核通过。
“08中关村债”也遇窘境。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内部人士4月1日向记者透露,去年年底,申报的材料已经通过北京市金融办上报到国家发改委,但目前还没有审批下来。
此外,湖北、四川、河南、浙江、辽宁等地集合债发行的时间表也一拖再拖,2008年的发行计划全部泡汤。记者从发改委财金司了解到,各地报送上来的集合债项目不少,但是信用评级并不理想。工信部官员坦言:由于缺乏优质机构担保,信用不足的中小集合债正面临夭折的危险。
但这是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市场认可的担保机构难以找到,地方政府打算联合几家担保机构,共同承担集合债的担保。率先提出“集合担保”概念的是河南,其运作的集合债券,就是由7家信用担保机构为15家企业提供的“集合担保”。
而近日有报道称“工信部将针对集合发债出台有关集合担保的通知”,对此,工信部官员予以否认,但也承认集合债发行难的现实,并表示集合债担保环节还需要取得进一步的突破。
集合担保也有风险
河南省中小企业局的相关人士指出,集合债数额庞大,发债周期长,往往一家担保公司无法单独承担风险,而多家担保机构在一起做集合担保,可以扩大资本金,提高增信评级。
不过,集合担保潜在的风险大是业内存在的异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刘永利4月2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比较小,但是可以利用银行资金作为杠杆放大倍数,而且这些公司的在保业务已经占很大规模,一旦出现代偿的情况,担保公司需要先行偿付给投资者,然后再向被担保的相关公司追索偿款,法律诉讼时间漫长。
刘永利举例说,发10个亿的集合债,三家担保公司资本金15个亿,可放大到150亿,当然各个担保公司还有大量的再担保业务,即使银行能给钱,公司面临的风险仍非常大,而且会影响到未来企业债的发行。
“集合债券结构复杂,风险大,担保主体也将要求发债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处长王永其提出解决之道:一是以发债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担保抵押物,二是对这些担保机构实施再担保。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集合债是具有资格的优质企业联合发行的债券,政府对发行债券的企业要求较高,必须有30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因为集合债风险高,反过来就要看企业的承受力了。”刘永利说。他为记者算了笔账:集合债的票面利率是7%,加上每年的担保费2%,前期的费用摊到每一年也大概要1%,这就有10%。而现在企业净利润率能超过10%的行业屈指可数。
“大连模式”或可取
据刘永利介绍,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有望4月底5月初上市,目前已经通过了发改委的审核。这也是在银行不再做担保的第一只中小集合债。
与其他中小企业集合债不同的是,“大连模式”没有选取担保公司做担保方,而是选择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据了解,这家国企的净资产规模在百亿以上,信用评级为AA。更重要的是,“非担保”机构不用放在担保发债的背景下重新考量,所以上述级别不会被下调。
“这样做,既解决了担保问题,又解决了增信问题,降低了票面利率,为发债企业减轻了还债的负担。”刘永利对记者说。
在遴选企业方面,“大连模式”除了用净资产、盈利能力等硬标准筛选,还严格要求企业的注册地址必须在大连,便于后续的监管和管理。最终入围的企业仅8家,一半来自装备制造业,都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同时还捆绑上了一些其他行业的优质企业,以便相互补差,增强发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记者采访中,有专家认为,应该按产业集群进行集合债的发行,因为审批的条件相似,便于审批。不过,刘永利有不同观点:单独一个产业比较大,地域分散,不利于后续管理,监管难,风险大。
此外,从风险分散的角度来说,集中在一个产业上做,一个企业出现困难,其他的可能都会出现困难,不能做到相互补差。刘永利认为,最好是把能够相互补差的企业捆绑在一起,如餐饮娱乐企业现金流量非常好,但不动产少,就可以和拥有固定资产的企业捆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