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步伐提速
综合化经营是国内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必然之路。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步伐提速
来源:贸易金融(微信ID:trade_finance)
综合化经营是国内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必然之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十七届中国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时间表明,时间证明,在金融危机的暴风骤雨中,相比单一化经营,综合经营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据麦肯锡公司统计,中小型单一业务银行占到金融危机中失败金融机构的绝大多数,在危机最严重的2008年和2009年,美国149家失败金融机构中,综合经营的只有三家。
探路综合化经营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在传统银行业务职务为对非传统业务的拓展,实现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产品边界的不断融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按照各项业务与传统业务的紧密程度,商业银行综合化业务可大致分为三类: 1、与银行业务高度相关的商业银行传统业务; 2、与银行业务比较相关的投行、信托、租赁及保险业务; 3、相关度不高的交易及投资类。 综合化经营模式分类: 1、全能银行制:以德国、瑞士、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主; 2、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以英美等盎格鲁-萨克逊国家为代表。
国际经验与国外银行的实践表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通过经营多领域金融业务,可以实现资本节约、收入多元化和差异化竞争的要求。
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商业银行开展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试点工作。十几年来,商业银行一直在进行混业的尝试,比如事业部制、全资子公司、参股或控股子公司等,五家国有大行均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租赁等,但并未普遍开展信托、财务公司、期货和消费金融等业务。
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强调要通过综合化经营试点,引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和多元化发展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企业融资“脱媒”的提速,以综合化经营为突破口,加快战略转型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重大的战略选择。
2013年,从银行泛资产管理业务开闸,到第三轮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从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到全牌照布局加速推进,银行业综合化经营加速前行,
201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优化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法律环境,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特别是要修订《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建议将现条款修改为如下三款: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参股或控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5年上市银行年报信息统计显示,我国已有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此外,在保险、租赁、信托等方面,各大银行在政策的许可下,正逐步加快进入这些领域。
综合化经营助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在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提速、金融脱媒加速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更加重视风险、资本、市值三大核心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都离不开综合化经营。
综合经营实现收益与风险平衡的探索方向。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的主要缺陷是业务性的单一,经营方式粗放,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金融产品的深度和广度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综合经营,促进金融行业的业务更加多元化、智能化。
与此同时,金融业综合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如单体风险、跨市场监管以及复杂而难以管理的情况,但是不能因为金融创新而采取简单回归分业经营的模式,建立严格的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以确保创新具体化才是合理的。
商业银行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色的综合化经营之路;另一方面要坚持围绕银行主业,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对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康有序地实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