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可拨打12366举报!
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厦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日前启动专项治理活动,对涉税中介文件进行清理,核查违规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和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行为。
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厦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日前启动专项治理活动,对涉税中介文件进行清理,核查违规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和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行为。税务部门提醒,如发现税务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66举报。
此次治理活动有三大重点:
一是对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核查,不得超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提出需要纳税人提供鉴证报告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二是对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等,进行全面核查,严禁强制和指定代理,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税务部门不得超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向纳税人收取鉴证报告。
温馨提示
市民如发现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或者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行为,可拨打12366举报。
政策解读
税务人员"五个严禁"是什么?
(一)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二)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四)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五)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领导干部"三项制度"是什么?
(一)报告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在每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和“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栏中,按要求填报从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中介活动,应该回避,经劝阻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依规进行处理;
(三)职后从业限制制度。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兼职(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