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如何构建差异化的科技金融评审机制
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主要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信审政策有关。如要满足广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市场目标选择
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主要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信审政策有关。如要满足广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市场目标选择、客户准入政策、营销方案确立、信贷评审标准、贷后管理和预警、激励约束等方面构建差异化的科技金融评审机制。敬请阅读。
文/张小松(中国光大银行小微业务部副总经理)
来源:《中国银行业》2016年第6期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企业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运营周期短、高风险和高回报等特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商业银行需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通过创投资本(VC)、私募股权投资(PE)、辅导上市(IPO)、兼并收购(M&A)等为企业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基于科技型企业差异化的融资特点,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专业化方向发展,构建和完善科技金融评审机制。
具体而言,科技型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知识密集型企业为特征。从行业范围看,主要包括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二是除航空航天、核能开发等高技术大企业之外,多为中小微企业。三是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不确定。科技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一旦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由于技术领先、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能较快占据市场份额,且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较高。比如,医药企业某个专利一旦被批准批量生产,其销售收入将可能快速增长,传统的本量利等财务分析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会失效。
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其融资需求的差异性。一是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二是融资需求时效性强。科技型企业一般不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对于市场变化敏感度较高,投资项目有较强的时效性。三是缺少足够的抵质押物。四是需要灵活的、多元化的融资方案。根据《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规定,支持商业银行成立科技型专营机构,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在管理制度、授权机制、产品体系、专业团队等方面按照“四单”原则进行创新和试点,构建形成专业化的科技金融管理机制。而近期开启的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更是开拓了金融服务科创企业的新路径。
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主要与银行的风险偏好和信审政策有关。商业银行必须在市场目标选择、客户准入政策、营销方案确立、信贷评审标准、贷后管理和预警、激励约束等方面构建差异化的科技金融评审机制。
差异化的目标市场。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商业银行要确立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的差异化筛选机制。商业银行要优先支持经政府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积极拓展国家重点发展的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行业客户。这些目标客户主要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企业;拥有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额具有相当比例、承担各级政府项目的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专项经费支持的科技企业;获得投资青睐的科技企业;引入风投资金的企业;政府扶持高新产业园区内的科技企业;准备或已经进入资本市场的科技企业,如“创业板”、“新三板”等上板企业。
差异化的客户准入标准。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要素评判与传统型企业有较大差异,如轻资产、高技术、高成长,在客户评级的认定上更多受产品的科技含量、企业管理团队的资质等非财务性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专门设计评价打分卡,从企业状况、财务的成长性、技术的领先性、政府和园区的支持程度等方面设计和制定差异化的准入标准体系,拓宽优质科技企业的准入范围,提供科技企业的绿色准入通道。其中在财务指标中,可设计包括利润结构、主营业务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衡量财务盈利状况和成长性的指标。在非财务指标中,可设计包括行业发展状况、管理团队素质、研发实力、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团队稳定性等定性评估指标。比如,管理团队素质要考察企业核心团队学历、技术水平及经营管理经验。研发实力评估包括对企业是否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带头人是否获国家、省、市级人才称号,或企业是否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等进行评估。知识产权要对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技术先进的事项要进行专门评估。此外,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状况等其他因素。
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由于科技型企业集群发展的特点十分明显,上海张江、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等园区已逐步成长为具有一定区位优势的科技型企业集聚地。商业银行可推动与重点高新区的业务合作,依托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园区管委会、科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实施集约化的批量授信。这些批量营销的群体主要定位于各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软件园、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园等园区内符合国家科委《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并根据重点目标市场及运行特征进行批量化营销。企业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政府扶持情况、风险补偿机制和配套政策都要纳入到重点目标市场的评价标准中。商业银行科技金融的主要目标市场包括:国家级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
差异化的客户分层。商业银行批量营销获得客户资源后,可根据科技型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产品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等要素,逐一评估企业的稳定性和成长性,对企业群体进行分层管理。对不同分层的企业实行分类授信政策,可以帮助银行有效、精准识别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在设定具体的分层标准中,可以对客户的科研能力、成长阶段、资产销售规模、利润状况等多维度分出层次。比如,以企业成立年限对科技企业分层,对成立时间较长(通常成立在3年以上)、产品销售好、研发能力强的高成长企业归为一个层级,对这类客户要求的风险缓释手段可适当灵活。而对于刚过初创期(通常成立在3年内)的企业可归为一个层级,对这类客户通常要求要引入外部增信或担保。
差异化的融资授信方案。商业银行要发挥财务顾问和金融中介的作用,充分满足科技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对于成立时间短、规模不大的科创型企业,商业银行在风险补偿机制到位的基础上,可以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主要提供短期限的流动性贷款。对于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则可以加强与创投、证券机构合作,提供项目融资、财务顾问、战略咨询、现金管理和上市辅导等一系列综合化服务。
差异化的风险缓释手段。由于科技型企业的技术领先程度、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品牌知名度等都有一定的专业性,商业银行要对知识产权质押专门进行评估。特别是科技企业的技术更新换代周期短,因此风险管理应密切关注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产品更新换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等。除银行普遍接受的固定资产抵押、企业股权质押等方式外,对知识产权质押要提出差异化的操作要求,如借款人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且质物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权属证书;质物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其中发明专利剩余期限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质物要依法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且法律状态明确,权属清晰,依法可以转让流通;质物项目处于实质性实施,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等。
差异化的风险预警和贷后管理。科技型企业具有一定的地区集聚性,因此,在风险监控方面要重视与当地政府、园区的合作,加强对特定区域内科技企业进行风险的组合监控。比如,在贷后管理中要重点突出对园区内企业经营状况及贷款实际用途的了解和掌握。对于发现预警信号的客户,要认真分析该预警信号为单一客户风险还是该园区区域性系统风险,并积极依托园区等外部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及时化解风险。
差异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建立风险容忍度。商业银行应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在考核评价时候,可允许不良率一定程度上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对于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贷款,要积极推行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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